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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转帖]采访“记者之死”感想录【龟叔务必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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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转帖]采访“记者之死”感想录【龟叔务必一读】   
哈瓦那女伯爵

警告次数: 1



头衔: 海归中将

头衔: 海归中将
声望: 专家

加入时间: 2005/09/05
文章: 9150

海归分: 760246





文章标题: [转帖]采访“记者之死”感想录【龟叔务必一读】 (1264 reads)      时间: 2007-3-03 周六, 23:37   

作者:哈瓦那女伯爵海归茶馆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哈按】:想起来厦门龟姐姐常常不满有人唱衰中国。麻烦厦门龟姐姐走出五星级酒店,看看,到底哪一种对中国的描述更贴近现实!
右派讲话,容易,只要讲事实即可。
左派讲话,有难度,要编啊,要拿一个谎言覆盖另外一个谎言,辛苦!佩服!致敬!
看这打人的煤老板,查查他祖宗八代,估计都是书香世家,革命后代,看这中国贸易报负责人,也是中华儿女,也是儒家文化传人,也是家庭和美,子孝妻贤吧??? 中国文化什么都有,包括天理,就是没有人欲,没有大写的人字。



采访“记者之死”感想录
https://www1.tianyablog.com/blogger/view_blog.asp?BlogName=lxadlxad
作者:冷香暗渡

从16日至今一直在山西大同采访中国贸易报驻山西记者站记者兰成长被黑矿主打死一案。这是中国首例记者被采访对象打死的案子,其新闻性不言而喻。在采访过程中,了解了太多的内幕,而有许多是不能见诸于报端的,这让我很是惋惜,每每有记录下来的冲动。但由于采访强度太大,时间太紧,连吃饭睡觉的时间都不够,也就耽搁到了今天。今天是周六,大同市的有关部门都在“严格执行双休日制度”,到有了难得的清闲,也就可以整理一下这些天来的思绪。

这次采访,遇上了许多同行,大家对这一事件的判断和落点各有不同,而异见者之见常有激烈争执,甚至发生了互相批评、指责的情况。很简单,因为从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角度来讲,兰成长借采访之名敲诈黑矿主而引来了杀身之祸,其惨死固令人同情,但其行为却又让新闻界蒙羞,此案势必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影响到新闻人的从业环境。在这种情况下,是将报道的矛头对准黑矿以及黑矿背后的社会生态链,还对准行业自身的污点,这是来大同的每一个记者及其背后的媒体都必须慎重考虑之事。(相关报道见新闻作品集)


思考一:从兰成长的身份看什么是“记者”

兰成长一案中有一个关键:他是不是记者?如果不是,那么“记者被黑矿主打死”的新闻就不成立,记者是一种特殊职业,如果他是去黑矿履行职务行为,那他就是因公殉职;相反,如果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如果是因举报黑矿而被黑矿主打死,也是新闻,但新闻性就大打折扣了;如果是因为别的原因被黑矿主打死,那就更是一桩普通的刑事案件,没有了深入探讨的价值。

官方否认兰成长的记者身份,因为他没有中国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所以连中国记协维权部的人到大同来调查,也只是悄悄地来,悄悄地去,不见家属,更不接受媒体采访;

中国贸易报否认兰成长的记者身份,一会儿说他只是聘用的工作人员,一会儿说他是试用人员,一会儿说他是“新闻采集员”,总之就不承认他的记者身份。但该报于2006年12月27日颁发给兰的“新闻工作证”上却注明,兰的身份是“中国贸易报驻山西记者站专题部主任”,在1月10日事发当天还给兰开具了“采访介绍信”,上面说明“兹介绍本报记者兰成长------”该报不承认兰的记者身份,一是兰确实没有新闻总署颁发的记者证,二是兰涉嫌敲诈,这两点都让报社十分尴尬,兰的死将报社的违规行为曝于天下,说不定会面临主管部门的查处。

官方的说法已有律师站出来批驳,说有记者证才能采访新闻,是设置行政许可,而根据《行政许可法》,不论是新闻总署还是省市级政府,都无此权利,因兰没有记者证就说他是假记者,并发布公告要打击“没有证的假记者”,其行为违法。律师说得固然不错,但现实生活中,法律自相矛盾、有法不依甚至明知故犯、政大于法党大于法权大于法的事海了去了,这种批驳不过是过过嘴瘾罢了。

其实,新闻总署对记者证的管理办法本就是一个悖论,别的不说,就其中规定的必须被新闻单位连续聘用一年以上这个条件就很荒唐,因为这就意味着每个记者都必须先当一年无证的“假记者”,才有资格做有证的“真记者”。中国有八十万记者,但新闻总署颁发的记者证却只有18万。无证者中固然有真的不做新闻报道只想借机捞钱的“假记者”,但却有更多“无证的真记者”,那些“无证的真记者”写了大量的好新闻,有些人更已在业界享有一定声誉。

所以,要判定一个人是不是记者,不是看他有没有记者证,而是看他做的是不是一个记者该做的事:守望公众利益,报道事实真相。

中国贸易报社的作法很让我不齿,兰死后,报社一直不与家属见面不处理后事的冷漠态度更让我很愤慨。就算兰不是记者,但却是报社聘用的赚钱工具,该报领导既不具备起码的职业道德,更没有起码的人性和良知。兰成长做了敲诈的事,我们同行可以谴责,民众可以批判,惟有中国贸易报无权“划清界线”,因为他们要招的就是兰这种不写新闻而只去挣钱的人,他们本身就是借了报社的壳挣钱,他们要的本就不是新闻人才,而是有门路有手段的社会油子。在他们眼中,兰成长就是一个挣钱工具,这工具没挣上钱就死了,还惹来了天大的麻烦,他们烦还烦不及了,哪里还有心思顾虑其它!一条生命的消逝在他们眼中算得了什么!所以,兰的后事他们不过问,任他的遗体冰冻在殡仪馆里,任他的老母一次次哭得昏死过去,任他的亲人们一次次向着别的媒体记者下跪求助------在写这条稿子时,我的心情很复杂。我不知道该如何报道兰成长这个人。从一个煤矿仓库管理员,到所谓的“记者”,他踏足新闻界的经历其实是一起黑色幽默,是这个病态社会的一个病态结果。若在平时,我是最不齿这种行业败类,可是死者为大,而且他死得那么惨,又是死在黑矿主的手里,我是否该为死者讳?何况,在那生死关头,面对打手们的棍棒和电烙铁,他还能大声说“别打他,他只是个司机,要打就打我!”这让我很震憾。作为一个记者,他虽于小节有亏,但作为一个男人,他却是无愧大节。

在兰成长清寒的家里,我看到了他的遗像和两个年幼的孩子。从相片上看,这是一个相貌堂堂、端端正正的北方汉子。他的妻子哭得无法成声,老母则一度昏死,甚至给记者们下跪------虽然久经考验,可我依然很怕这种场面。因为我无能为力,因为我自己也不知该如何评判这个普通的为生计奔波的男人。

记者不是一个普通职业,兰成长,你不该来!这个圈子,不适合你。要做记者,需得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还要能耐得住寂寞。没有这份笃定,就不要进来。这个行业有许多败类,有过许多一文暴富的神话。你想拿命来换这个神话,我为你不值。哪怕你仍做你的仓库保管员,拿着600元的月工资和家人一同喝粥,也比这样的死去要好得多。如果你泉下有知,看到你的老母妻儿如此境状,你可曾后悔?


思考二:生死关头的懦弱与自私是否值得原谅?

采访中,我得知了一个细节:当时兰成长和同事常汉文租了一辆车去煤矿。当矿主带了打手行凶时,兰成长跑掉了,常汉文被打断了一条胳膊,这时常向对方求饶,凑巧的是打他的打手和他是老乡,于是他们攀起了亲戚,常汉文为保命,竟说“你们别打我了,我只是个当兵的,外头那个才是领导!”他口中的“外头那个”就是兰成长!

当时兰成长已跑出了几十米,打手们在后面喊“你不回来,等我们追上了就打死你”,不知是出于恐惧,还是出于对被困住的同事的担心,总之兰成长又自己回到了那个小院子。于是铁门被关上了,残酷的虐杀开始了!

打手们打兰成长和司机,兰成长说,“别打他,他只是个司机,要打就打我吧”,打手们果然放开了司机,开始打他。这个过程非常惨酷,他们动用了铁棒,镐把,电烙铁和酒瓶。他们把他的一条胳膊放在桌上用铁棒打断,再把他另一条胳膊架空用铁棒打断,再打断了他的一条腿,他们逼问出了三个人的家庭住址和家人情况,威胁他们说,如果他们敢报案,就要杀了他们全家。最后,矿主候四一镐把打在了兰成长的头上-----看他昏死了,又用冷水泼他,可是没有泼醒。他们知道出事了,想跑,他们冲掉了地上的血迹,威胁常汉文和司机说,必须等一个小时以后,接到他们从外面打回房间的电话了,才许离开,不然就要杀他们全家。这才从容逃离。司机把兰成长背上了车,在去医院途中,兰成长曾醒了一次,说了他在世间的最后一句话:我这条腿算是废了!

事发后,常汉文一直回避媒体,怎么也找不着,也不接电话。司机曹某本也一直躲着,可最终还是出来讲叙了事发经过。可能他也一直受着良心的煎熬,忘不了兰成长的救命之恩吧!在那危急关头,常汉文和兰成长的本能反应是那么不同。为了保命,常汉文不惜将祸水引向了同事兰成长,而兰成长面对即将开始的虐杀,却是勇敢地保护了那个司机。我反复猜想当时的情景,心中很不平静。生死关头,人会有怎样的本能反应,可能很多人自己都不知道。今生怕死,好色恶臭,乃人之天性。蚁蝼尚且贪生,何况人乎?常汉文名义上是中国贸易报驻山西记者站的“英文采编部主任”,实际上和兰一样,不过是该报聘用的挣钱工具。他53岁了,不过小学文化,在当“记者”前是一个装卸工。在那种情况下,他这个没多少文化的老头子肯定是吓坏了,加上为敲诈而来心中本就发虚,要他大义凛然视死如归自然不可能,跪地求饶也是无可厚非之事。他能在被打断一条胳膊的情况下,还与行凶者攀老乡,攀人情,也算是有些急中生智,值得原谅。可是为了保命,竟将祸水引往同事身上,说什么“外头的才是领导”,这样的损人利已,我不知该不该原谅?

《中国人性分析报告》的作者在书中谈到人性时说,“损已利人是小善,利人利已才是大善,相反,损人利已是小恶,损人不利已才是大恶”。常汉文为保自己的命,而向凶手献上同事的命,我该如何评判?旁人冷眼旁观,自然会觉得常某人十恶不赦,可是没有处身那生死关头的人,来批判他的卖友求生,实在有些不公。试问你处在那种情况下,会是怎样?

我不禁想起了2002年冬自己亲历的一件事。那种生死关头的场景我也遇到过。那是新都区大丰镇的一家黑心工厂,生产黑心棉不说,厂主心特黑,给工人搞什么年薪制,工人要一年满了才能领工资,其间只能“借生活费”,可他会将劳动强制弄得极大,工人们实在受不了了要走,则一分钱都领不到。更可恶的是,他还聘用童工,一个15岁的农村少年在厂里被绞断了手,保险公司赔的钱却也被他吞掉了。当时我和黄金十频道的两个记者一同前往采访。老板最初不在,我们在厂区拍到了许多证据,可还没能撤离,老板的弟弟回来了,于是“关门,放狗”,几十号人围了上来,接下来的一幕像是演戏:老板的老爸一把揪住电视台摄像记者田华的衣服,高叫“记者打人了,打死人了”,随后就势往地上一躺装死,老板的弟弟默契地冲了上来“记者怎么能打人?连老人都打?”然后就是一拳,接着就是二十多号人的拳脚齐下,田华被打倒在地,十几只皮鞋往他头上身上踹。我是老记者了,但我一直不知道自己如果面临这种情况时我会怎样?事实上,在当时的场面下,我的大脑里是一片空白,我惟一想到的是,皮鞋踢头,会踢死人的,我本能地就扑了上去,把田华的头压在身下,用背去挡他们的皮鞋。

我不过是一个女人,手无缚鸡之力,平时也胆小怕事,遇上有人打架就会躲得老远。可真到了那种时候,人其实是没有什么具体的思维的,没有害怕,也没有什么别的想法,会本能地爆发出一种特别的勇气。

但我是一个惯读圣人书,从小就崇拜英雄的文人,我有强烈的精神支撑,常汉文不过是一个老农民,我又怎能奢望他能“威武不能屈”?

我反复想这个细节,一时愤慨,一时悲悯,不知该如何下笔。但我最终没有把这个情节写入稿子中。常汉文也不过一平凡人,遇到危险,让别人上,却把生的机会留给自己,也算是人性的本能反应吧,我又何必苛求与他?兰成长死了,他亲眼目睹了兰成长被虐杀的整个过程,那些场景他必会终生难忘吧?他也常做恶梦吧?他也问心有愧吧?我又何苦再对他口诛笔伐!

作者:哈瓦那女伯爵海归茶馆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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