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哲学是科学方法(methodology of science)的重心,验证假说是实证科学的主旨,当年在洛杉矶加大的经济系研究院是个热门话题。正规的经济课程没有教,但哲学系那边有卡尔纳普(R. Carnap)教本科,同学们都嚷着去听,而经济系本身的布鲁纳(K. Brunner)是个动不动以逻辑为先的人。是的,当年在加大的经济研究院内,科学方法是我和几位同学经常讨论的话题,主要当然是验证含意的规格。离开加大之后我自己的发展,是重视「看不到则验不着」这个原则,认为经济学用上的无数术语皆空中楼阁,没有什么实际用场。
从科学解释的真谛衡量,我们不可以把事实或现象歪曲来挽救理论的失灵,虽然好些不学无术的经济学者这样做。但我们可以把理论调校来迎合行为或现象的变化。为了避免特殊理论(ad hoc theorizing)的丛生,这调校要从有公理性的概念或定律入手,但要基于行为或现象细节的观察,因为这些公理或定律的成立需要通过自然淘汰那一关。世界多么有趣!(作者系国际知名经济学家,新制度经济学和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资料来源:搜狐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