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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新闻]雷士照明小股东和君创业与董事会公开对话(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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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闻]雷士照明小股东和君创业与董事会公开对话(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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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新闻]雷士照明小股东和君创业与董事会公开对话(录音) (7841 reads)      时间: 2012-8-21 周二, 12:44   

作者:狼协海归黄埔军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雷士照明小股东和君创业与董事会公开对话(录音)
日期:2012-08-21 10:08:53来源:

【时间地点】

2012年8月17日19:00-21:30;北京千禧酒店。



【人物注释】

阎——雷士照明董事长阎焱
李——和君创业首席合伙人李肃
黄——和君创业轮值主席黄培
律师——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若剑
记者——到场的若干家著名财经媒体记者



【对话内容】

阎:咱们今天是这样,有些是老熟人,都是很多年的朋友了,有些呢大多是第一次见面。希望在发表内容之前,引用我东西的时候,按照《华尔街日报》的样子,你们都给我看一下。别人的不用给我看,但你要引用我一定要给我看。




李:阎总,咱们客套话也不多说了,我这是第一次见着阎总,上次是和王巍谈了一次。基本听明白了,咱们董事会很有信心。本来我们都觉得这公司完啦,又罢工又闹算是没戏了,咱们干脆推动重组吧。所以当时我听王巍给我讲了下,董事会还是有信心,不认为这公司已经垮了、全乱了,那就不是公司重组的事,而是把公司调整好的问题。所以从调整内部关系的角度出发,我们发动了这场小股东革命。我们愿意代表小股东,把公司不好解决的问题,由我们出来说话并解决问题。历史上我们发动过十几场成功的小股东革命,所以,我们就发了小股东致董事会的公开信,然后请陈律师给你们发了律师函。没想到呢,回的特快。昨天发过去,当天就回音了,打电话来说可以一起谈一谈,很感谢阎总。
今天我谈这个事大概分四大部分。这件事从性质上看是四个事:第一个方面是吴长江的问题,我们认为雷士公司出了大麻烦,根源在吴长江,根本不是个什么权力之争,是原则分歧。所以,我就吴长江的问题提18个问题,想听听董事会到底什么看法,能不能跟我们小股东的看法一致起来。第二个方面是你个人的问题。吴长江先是大骂施耐德,现在又开始大骂你阎焱,什么话都有。针对他提的所有问题,我理出10个要点,听听阎总到底怎么答复。第三个方面是这个公司的冲突解决方案。目前面对大量的矛盾,怎么样恢复秩序,怎么样调整好。现在我们听到大量说法,昨天之前吴长江坚持要回来,甚至说要不理睬董事会自己回来,但今天我们听到消息是说他要自立另干,与公司对着干,所以这涉及到公司下一步的对策,为此我将提10个问题。最后一个方面,就是关于小股东革命的问题,我们在未来可能面临各种各样的情况,会做不同的举动,包括小股东代位诉讼,解决董事会不好直接诉讼的事,我们小股东只要能取得10%的委托,就能代位操作。反正有很多问题,希望听听阎总是什么想法,总计四个方面48个小问题,想跟阎总具体探讨一下。



阎:在回答问题之前,我想花几分钟时间,把这个事件怎么发生的,即来龙去脉,先把它阐述一下。由于有好多朋友可能第一次见我,之前更多是从吴长江那边听的,而我们作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告之前,我们不能跟媒体去讲。我们是很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规定的。这次我们公告之后,媒体上各种不同的报道越来越多,所以我也想借这个机会,把这个事情的真相跟大家说一下。在这个背景下,你们再提问题就更加有效。
大概今年5月20日下午,我突然接到吴长江一个电话,他当时非常慌乱,告诉我他在香港。说昨天中纪委约他谈话,要他协助调查重庆夏泽良的事情。然后,他说有一个内部的大哥告诉他赶紧出去躲避一下,第二天他就到了香港,在那里给我打电话。听了这个消息,我觉得也很震惊。因为在此之前,我们公司总部搬往重庆的事情,我们董事会和吴长江是有尖锐分歧的,我们一直约他谈话,但他从春节后就很少在国内。就总部搬迁的不同意见,我们跟他约了好几次都没见到。有一次我们约4月18日在北京见,我和朱海跟他约好,他也确认了,结果17日在德国给我发短信,说回不来了,不参加会了。我们听到公司有人反映,年后他就很少到公司,都在外边。所以我们当时也很担忧,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再加上出了王立军、薄熙来的事,3月份又听到夏泽良被抓了,当时就很担忧有这个事情。所以,当他在电话中说了之后,我脑子就这么一嗡,心想糟糕,我们最担忧的事情终于发生了。他说准备和他太太要去加拿大,暂时不回来了,去躲风头。在此之前,董事会曾经发现,加拿大一家我们正在谈判投资的公司,突然公告说吴长江成为这家公司的最大股东,与我们发生严重的同业竞争。最初我还想不通他怎么进入这家公司都没跟董事会说,而且是公司正在谈判投资的对象,现在看来,是他要到加拿大躲风,顾不了他和公司签署的不竞争条约了。
当时听说以后,我感觉原来种种害怕的事情都发生了。第一个反应当然是震惊,他也很慌乱。我第一时间马上通知董事会,包括我们在香港和在北京的所有董事,并立刻要通知律师。那时,我们并不知道到底是吴个人还是雷士卷入了这个事件中,因为中纪委并没和我们联系,我们并不知道真实的情况。在和律师商量后,律师说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事情,要赶紧通知联交所。联交所知道后要我们提供材料,我们说没办法提供材料,我们既没接到正式通知,也不知道详情。后来我们就开了电话会议,吴长江讲他是协助调查,他说的很明白:短期内他不可能回国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谈到公司的危机处理工作,他辞去了公司的一切职务。
实际上在此之前,3月份的董事会上,按照香港联交所的治理要求,我们董事会做出了一个决议,吴长江也同意,董事长和CEO的职位要分开,这是按照香港上市公司要求来做的。所以就开始找候选人,我们当时总共找了三四个候选人人,其中张开鹏,虽然来自施耐德,都是由董事面试,也包括了老吴。所有董事包括吴长江都认为张不错。那么在当时情况下,我们讨论吴总要不要把董事长辞掉,律师说如果他不回国他就失去了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的能力。因此董事会要求他辞去雷士照明的一切职位,他也同意。大概24日我们收到他签字原件,25日我们公告,公告文稿都是按照联交所要求和审阅过才能发的。吴长江昨天说我这就是操纵股价,他说从20号到公告中间有5天时间,所以说这是操纵。我说这很正常,作为一家香港上市公司,你必须要事先通知联交所,中间只有5天,而且24日他才签字,这已经是超常速度了。再说,我们从没买过也没卖过一股公司股票,何来操纵,很荒谬。
后来为什么又有争论呢?吴长江开始一直不敢回去,后来据说中纪委在中间做了些工作,说是让他协助调查行贿受贿的事情,给了保证条件允许他回国,回来后让他提供了很多的资料。他在自由行动后,提出想回董事会。当时我们就说不是不可以,但我在他和朱海三人的会议上就当面提出三个条件,一是你需要给董事会有个交待,解释中纪委调查到底是怎么回事。二是关联交易和体外利益的问题,因为他欠公司钱很长时间了,我们独立董事作为审计委员会主席,为了这事跟董事会说了很多次,明确要求采取法律行动,把钱拿回来。三是他必须对董事要有承诺,一定要按董事会的决议行事。他均口头答应。
关于这一点要向大家强调,在去年年底,我们听到员工举报,公司总部要从惠州搬到重庆南岸区,我们当时听到非常诧异,因为董事会从来没讨论过这个问题。而且我们了解到,吴长江已经在公司发了E-mail,已经通知下去了。我们赶紧召开董事会,专门讨论公司总部搬迁一事。讨论结果是除了吴长江一票赞成外,其他人都反对,所以董事会决议不能搬。我们以为这个事就解决好了。但是春节过后,公司员工又来举报,说总部已经搬了,几百号人已经浩浩荡荡到了重庆。我们很震惊,怎么能这样玩弄董事会。后来我们又听说,他不光是把总部搬过去,而且和当地政府还有一个承诺,承诺就是在3年内,把销售额做到100亿,交税5个亿。吴长江代表雷士签这个合同董事会根本都不知道,更不了解当地的优惠补助和换取的市中心的土地,之后我们发现这些本来应该属于公司的土地去了他个人的公司。公司总部强迁以后,我们一直要求他给董事会一份签的协议复印件,到今天他都不给我们。所以,我的第三个条件就是说这个,在上市公司你不能一意孤行,在任何一个现代企业,这是个最起码的要求。
当天在我和朱海当面与他谈这三个条件时,他都接受。而且当时我们也约定,双方都不要诉诸媒体。因为我们知道他控制不住自己,我们三番五次说不要见媒体,他满口答应。但是,没过多久我们发现他见了一家报纸。我们说你怎么言而无信,他说是个朋友就聊了20分钟。我说20分钟也是聊啊,大家说好的事,他又保证说再不会发生了。结果隔了一个多星期,那天我到办公室,看到《中国企业家》封面上他的头像和他的采访,那个报道中讲了很多我的问题。我就跟吴长江说,你是一而再、再而三不讲诚信,关于用公司业绩和投资换地方政府的利益,并且把土地放个人口袋中的问题,上市前在万州已经做过一次,当时他也说过下不为例,结果在重庆又旧戏重演。媒体的事也是这样,而且变本加厉。他在微博上发了很长的东西,他说投资人和外资联手,把要把中国品牌拿走。把因为他自己做了不该做的事而被中纪委调查因而辞职一事说成是投资人和外资把他挤走,要抢民族品牌的事。
等到7月12日我们董事会去重庆跟经销商和员工见面,结果把我们围攻了近10个小时不让出来,逼我们签字,上厕所都有几个人跟着。最后是重庆商委出了面,我们才得以离开。我们回来后那边就罢工了。关于8月10号回复员工的要求,本来可以马上就起草文件报香港联交所,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不知道他是不耐烦还是怎么了,又突然间写微博攻击我们。我们本来在和联交所交流,结果他每天不断向媒体放消息,联交所就每天让我们来解释新问题,还要求提供新证据,结果拖的时间就越来越长。本来我们8月1号就可以发了,结果又出新爆料,越来越拖,我们也没法办。这不是我们不诚信、搞拖延,是吴长江不按上市公司规则做事。
这个事情(7月12日和经销商,员工见面)发生之后,联交所要求我们做调查,我们组成了独立董事为主的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我们公告中的结论非常明显,吴长江做的这些事情,已经严重违反了他作为一个董事的履约义务和法律责任。直到今天为止,我们的独立调查小组向他要他和南岸区签的文本复印件,他都不给我们。所以吴长江现在打的就是两张牌。一张是所谓民族主义,说施耐德把创始人挤走,要把民族品牌吞下去。第二张是悲情牌,创业辛苦多年,结果被投资人赶走。看这东西,我实在不知道是哭还是笑,一个人怎么能这样颠倒黑白,你是因为自己做了不该做的事,被中纪委调查,你自己辞职,你怎么可以信口雌黄?你想没想过,为什么中纪委不调查别人?说施耐德要霸占雷士,施耐德只占9%,吴总是最大的股东,9个董事中施耐德只占1个,而且当时引进施耐德也是吴总引荐,我们都不认识。他自己说引进施耐德是为了制衡我们。你怎么可以出尔反尔,说施耐德侵占呢?这些事情让我们感到无法解释。
昨天我看他在媒体上说我们不在乎公司,只有他在乎,因为公司是他儿子。你问问他自己在公司里还有没有股份?据我们知道他已经把所有股全都抵押出去,而到现在为止,除了股东按比例转让给施耐德,我们一股都没有卖。到底谁对公司有信心?所以我想首先把这些事情给大家做个背景介绍,我讲的每一句话都有事实根据。



记者:关于总部搬迁,他(吴长江)说董事会同意了,还给了他两个亿的授信。



阎:这是撒谎,董事会批准组建一个销售公司,从未同意把总部搬到重庆。他却把公司总部全部搬迁,财务处、人事处、总裁办、市场,除了生产部门以外全部搬迁。



李肃:现在,我们对事实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了,我想就这48个问题展开小股东的正式对话。第一个问题,对抗董事会强迁总部是很怪异的行为,董事会的软弱无力让人更加吃惊。昨天开完新闻发布会,很多人到我们官网检举,有人分析,吴长江向经销商借了三亿多,把股票抵押出去借了六个亿,赌债两个多亿,加起来十一个亿(个人欠债),听了这些消息,我把所有的东西串起来,搞明白了一件事:强搬总部,全世界闻所未闻,他就是为了换那块地,用换取的公司体外个人利益,还上十一个亿的债。如此之大的个人债务麻烦,如此之大的个人私利,大概值五个亿那就更明显了,为了这种巨额私利冒险强迁总部,虽然违法也要一意孤行,吴长江的目的十分清楚了。但是,我认为董事会太懦弱了,你二月份知道他搬了,如果三月份制止,四月份调查,没有今天的误区。现在,他误导舆论,不认为你们的冲突是公司治理规则之争,不是公司利益与个人私利之争,不是吴长江为个人巨额债务进行的豪赌,反而成了施耐德的阴谋,成了你阎焱与他争夺董事长位置,成了你出尔反尔借机整他,事情的性质被完全扭曲了。我在想,难道不是董事会的软弱导致了今天的结果?



阎:董事会刚知道这个事情时,吴长江基本不在国内,一直躲着我们。我们当时还没有与他谈过话,事实也没有弄清,我们能怎么强硬?吴长江出事辞职时,他人在国外,电话会议应急解决问题,不可能开始调查此事。



李:那就是说发生了巧合,强迁后你们一直没有见到他,开始时可能是他躲避你们,后来又巧合碰上中纪委查他,他辞职跑了。回来之后,你的阎三条中包括要解决这些问题,他为了回归先答应下来,再反悔后说施耐德抢权,把舆论误导进权力斗争的陷阱。于是,公司治理的原则斗争没有了,违法获取的体外利益不提了,堵不上的个人债务窟窿也被淹没在公众的视野之外了。



阎:是有巧合,出事前就找不到他,出事后,他当时很害怕,手机都换了那种追查不到的,连香港都不敢呆,跑到新加坡、泰国,到处躲,确实无法调查。



李:第二个问题,吴长江强迁总部、换取体外个人利益,从你们公告看是客观存在的,只是没有看到合同,那块地是有的,包括两千万的赠款,这些都是严重违法,而且是职务侵占,问题的性质董事会认同吗?看了公告让人觉得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之嫌。



阎:我懂你的意思,如果全部问题查实,性质可能是不言自明的。但是,在员工开始罢工的特殊条件下,我们只能描述调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没有充分证据就下你们说的违法犯罪一类的刺激性结论,你认为合适吗?



李:你这个表态我理解为:如果查清事实,问题的性质就是犯罪,只是现在董事会出于策略考虑,还不便于现在公告。那我又要第三个问题:昨天记者会上有香港记者追问,你们小股东为什么不举报,我们说没证据呀。我想问你一个尖锐问题,证据没有查实,但犯罪嫌疑如此之大,董事会为什么不举报,是因为私人情面,还是董事会要经过程序才能举报?



阎:我们尊重小股东的权益,小股东可以举报,董事会要有程序,要有证据,我们每个董事有履约责任,要更加小心。(和君创业公司黄培提问:有人认为董事会成员有很多体外利益与吴长江互相交织,所以才想大事化小。)没有这个问题,调查委员会的成员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董事会意见一致,全票反对吴长江回归,董事会也决心要把案情一查到底。



李:第四个问题,我看有媒体报道,说“阎三点”没有具体诉求,吴长江回归是你阎焱故意刁难。但是,我认为“阎三点”很有分量,是吴长江不敢书面答复和承诺。比如,第一条让他说明白与重庆贪官的关系,保证他有没有违法犯罪,不会出现任何法律和道德风险。他敢吗?明明已经给出三百万,还有一百五十万没给,明明已经给了薄熙来和夏泽良的亲属每人一块名表,敢说没风险吗?第二条的关联交易也不是报纸上说的一般性关联交易,是硬侵占的体外利益要公开,他当然不敢承诺。



阎:我们到现在为止没看见签的合同,南岸区的领导已经给我们确认了合同的存在,只是区政府给的2000万元现金是否到帐没有确认。问题是我们现在没有看到,我们要对方不给。



李:既然土地和2000万确实存在,董事会应该明确要求拿回这些违法取得的体外利益。你的阎三点能不能解读为,解决了关联交易和体外私利,公司拿回了公司的土地和利益,才能来谈吴长江的回归问题。



阎:我还是那句话,到现在为止没看见签的合同,不好判断怎么拿的体外利益。只要搞清了问题,该拿的公司利益当然必须拿回。



李:第五个我想问:阎三点第一点就是想让他说明白他有没有卷入官员贪腐案,有没有贿赂?董事会公告说得很含糊,他到底给董事会有没有交代?



阎:他和我们说有两块名表和450万元钱咨询费已经支付了300万的事。



李:那他肯定行贿了。如果把这个事情联系起来看,对抗董事会强迁总部,个人体外拿到十亿以上价值的土地,又直接拿到2000万现金,然后向给地给钱的贪官送巨款和名表,这可是相互关联的一件事。



阎:但是,这可不是雷士公司的职务犯罪,钱没有从公司的账户上走,是体外的事情,通过其他渠道做的。



李:我的第六个问题,是总部强制搬迁,换取私利的土地和两千万,再拿两块表和四百五十万还回去,我认为这是一回事,都是一脉相承的。我同意这不是公司行为,但是这样的董事长、CEO还能回归吗?你们董事会公告还在说吴长江只是现在不适宜回归。



阎:逻辑上是成立的,可董事会在职工罢工的背景下发公告,许多事实没有查明,一些情况还要继续调查。我认为公告只能这样写。



律师:董事会不是一个司法机构,但问题是董事会听了这么多的事,是不是应该让司法机关、监管机关介入进来?



李:我问你一个最尖锐的问题,在我们小股东看来,如果这两件事都是真的,那就是两个罪:职务侵占和行贿,两罪加起来到什么程度?不是当不当CEO,而是该判刑了,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阎:前一段时间,我们集中精力做了两件事情,一个是保持公司的稳定,不要再罢工;另外一个是回答香港联交所的问题。这已经把我们折腾的一塌糊涂。现在,我们是要把证据查实,最后再来定性和处理。



李:第八个到第十二个问题都是说一件事,一是吴长江在做董事长和CEO时把股票质押了,应该向公司报告,质押没披露;二是向经销商借款3亿多;三是借这么多钱干什么去了,董事长个人的这种状况,难道还考虑回归?难道不会挖空公司?董事会可以熟视无睹?



阎:原则上,他个人的钱,我们无法过问。但是,他把股票质押,的确应该向公司通报,但他就是不披露啊。其中一个债主是美国的一家对冲基金,股票抵押借了他6820万美元,当时找过来时说已经给他延了六个星期,要求平仓,这是两三个星期前的事情。结果,吴长江打过电话,希望我们不要接盘,说我们如果接盘就是落井下石。因为一平仓,这些股票就不是他的了,大股东身份会变。



李:另外一个问题,现在都说他在澳门赌,这些事情你们知道吗?



阎:我们听他本人和家属说过。他自己也承认赌博的事情,他说用自己的钱,不用公司的。他对调查委员会承认了几个事情:第一、他拿了员工的钱,买股票,卖了之后没给;第二,他从十个经销商那里拿了钱,他的解释说是个人借款,与公司无关。



李:怎么无关,董事会承认无关就是软弱。



阎: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们其实不是不明白。我不认为我软弱,也不认为董事会软弱。在目前情况下,我们面临一个时机和背景的问题,大多数公司员工和运营商是不知道事情真相的,甚至包括记者不知道真相。当时出现这个事情后,我们当时最大一个问题是,不要让工人去罢工。罢工会给社会造成一个特别大的影响。按说张开鹏是董事会任命的CEO,为什么我们把他抽回来?你知道他当时已经有人身安全问题了,他的办公室门窗被糊上,我们独立董事根本拿不到公司任何东西。
我们作为一个董事会来讲,我们最重要的是,对付两个东西。一个是员工情绪对立的问题,要有工作策略;一个是对付联交所证监会,老吴说一个东西,这边就一大堆问题。而且香港让我们提交证据.


黄:我还想说一句,吴长江当董事长和CEO的时候,那时候你也是董事,这些董事怎么能认同吴长江胡作非为?是不是董事失职了呢?怎么能这样呢?



阎:是审计不出来。



黄:有没有举报。



阎:没有。



黄:我宁愿相信原来的董事都被吴长江糊弄了。



李:不是都是不知道的问题,许多问题是知道了他强词夺理说与公司无关。以权谋私,向经销商借钱怎么能说与公司无关,有一位经销商说吴长江不仅向他巨额借钱近亿,交给公司的品牌费和其他费用也被吴长江挪用了。这样的人别说当董事长和CEO,就是作为一般高管也是无法容忍的严重问题,不可能不在公司内部搞腐败,也不可能不去挖空公司。



阎:我们员工反映,去年以来,吴很少到公司去,我们后来知道他又准备投资矿山,我们也听说他在澳门欠了很多的钱,我们董事会有一个很大的担忧,就是他会把公司的利益捣出去,我们很难去监管。他自己的话是说光脚不怕穿鞋的,他欠这么多的债一定会想办法把公司的利益鼓捣出去。



李:我认为你们就是软弱,后来还跟他打太极拳,说我是有条件让你回来,这种人怎么回来主政?我们小股东认为不是吴长江回不回公司的事情,是追他人的事,追他违法的事。
我再往下问,第十四个问题一直到第十八个问题,都是一个问题,我们公司做你们行业的咨询,大公司都做过顾问。我们派人调查这件事,吴长江跟经销商借钱,谁敢不借他,这就叫公司的内部腐败,就是权钱交易。而且公司里上行下效,副总也伸手找经销商拿钱,经销商告诉吴总后,明码要求体内补偿。吴听了也不去追究,公司的运营变成老吴在外面挖,底下人在里面拿,老吴不挖到外边去补不上他的个人麻烦。



阎:李总,你说的这个事呢,我也承认。我们确实发现公司存在问题,包括老吴,特别是关联交易一直有人检举。我们另外一个副总承认,他曾经在湖北有股份。



李:阎总,现在这个公司里的三个大问题,作为CEO,他不光是建立个人的公司关联交易占用钱,我们看到你们披露的已经出了5000万坏账,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是愣借、硬拿。就因为我是CEO,我有权力,我就硬向经销商借三个多亿,这就属于强夺,抢夺了。第三件事是管理层上行下效,一边白拿,一边白占,一边揩油。这种风气会形成什么管理文化?



阎:公司有些问题过去是不知道的。你说这是公司管理文化出了问题,我想可能确实存在,但我不相信公司大多数人是坏的。



李:公司文化偏差绝不是所有员工不好,但吴长江带头一定会上行下效,会形成不正之风。



阎:我同意你的观点。



李:我认为他回来不仅仅是因为个人债务而有挖空公司的风险,而且是因为他会腐蚀公司的管理。只要他回来,这种管理状态不会改变的。



阎:我同意你观点,我们调查委员会找过吴长江,还在继续调查。



李:阎总,我这么说啊,我是做管理咨询的,我们诊断一个公司并不需要特别充分的证据,不是像你这样需要惩处什么,我只是告诉你这个公司的文化。你作为一个董事长,一个投资人,你可能没有那么深入去了解。我们做了26年咨询,我们知道一个公司靠什么去运行,我告诉你这公司为什么高速成长,说实话跟经销商的贡献有很大关系,经销商被他卡拿了,还是要拼市场。



阎:我们2006年投这个公司的时候,这公司是很小的,濒临破产。吴长江当年三个同学创始人,为什么赶他出去,据说是因为他赌钱太凶,结果这两人没办法把他赶出去。我们刚进来时并不知道他赌的事,后来了解了一些,我跟他有过一对一谈话,我说不要去赌,他满口答应。当时他还是很听得进去,也很谦虚。我们之间有个协议,不能拿公司钱去赌。这些年下来呢,从账面上来看,他没有拿公司钱去赌,但是,在追求体外利益问题上,他是日趋明显,也日益严重。



李:你对投资雷士后悔吗?



阎:不后悔!我比他年长,又是学长,所以第一次见面就决定投他了。在此之前我们对节能行业做了详细了解,当时中国热点是投太阳能,我们在太阳能圈看了一个遍,产业超前了,投资过热了,没办法投。当时人们觉得我投雷士很愚蠢,现在好像事后诸葛亮。雷士为何高速增长?雷士当初是个灯具公司,什么叫灯具公司,就是个钣金工,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就是灯具后边这个罩子,机器冲一下成型,其他啥都没有。照明行业技术含量比较高,光源、整流器,这些东西都是雷士所没有的,我们在投资以后,收购了浙江的三友,是全球唯一一家做节能灯全自动的,另外一个上海的阿卡德,整流器非常好。我觉得这些年雷士高速增长,是因为我们把价值链上最重要的几个东西全整合起来了。
我不认为雷士完全靠经销商,但是经销商有重大的功劳。而这个品牌怎么出来的,我们靠整合做出了有竞争力的产品,这个东西好,性能又稳定,价格又好,经销商如鱼得水。



李:关于未来发展问题,我们帮娃哈哈打达能的时候,历时两年,就是危机公关中运作品牌,眼看公司收入就从150亿收入打到500亿去,公司利润从20亿打到87亿去了。我们认为这件事,涉及到公司治理及很多重大原则问题,如果我们能够坏事变好事,把这公司做到百亿啊,五百亿啊,把这公司真正做大。你作为董事长有这个信心和想法吗?



阎:我和你讲,有几个特别外行的媒体在微博上说,你阎焱投资这公司上市了以后,你已经赚够钱了。继续持有,就是有阴谋诡计,就是想卖给施耐德。我说其实很简单,我们对雷士对照明行业确实看好。中国企业大部分靠价廉竞争,很少能做到价廉质量好,照明算一个。我们现在的节能灯,可以做到体积比飞利浦小,亮度比他高,寿命还更长。今天全世界70%节能灯在中国生产,如果我们在中国做到第一名,我们非常容易在全世界做到第一名。我们不卖,是因为我们对他有信心,看好未来。



李:明白啦。千亿都能做到。这与我们的中国企业崛起理念十分投缘。



阎:中国软件不可能做到世界最大,中国汽车不可能,中国绝大部分都不可能,再造一个爱马仕也不可能。但照明是很少的几个可以做到的行业之一。在我看来,雷士还可以收购GE照明等跨国公司,我们基金已决定追加在这一行业的投资。



李:好!阎总有此雄心我就更有动力了。当年,我们打达娃之战打出了一个中国首富,这次我们很想能把雷士建成全球性的产业领袖。下面,咱们进入第二部分。现在人家对你的指责,我看了所有资料,第一件事他指责你在搞权力斗争,无情无义剥夺创业者权力。



阎:我刚才讲了,我们之间的强行搬迁总部是公司治理的原则之争,后来暴露的问题证明,不可思议的强迁背后确有大量内幕,根本不是争权夺利。但是,确实发生了特殊的巧合,你追他时他躲了,结果他躲的时候出了大事,他辞职时又没有摊牌原则问题。于是,他为回归突然发难,我们必须按上市公司规则发言,他辞了职无所顾忌,当然可以误导舆论,把原则争论硬说成权力斗争。



李:让我说你犯的根本错误,是当年他强迁时就该旗帜鲜明地发出律师函,他要求回归也是一样,如果咱俩旗帜鲜明地要求公布体外合同,要求他体外利益交回来再谈回归。他现在说你当年对搬迁默认了,你的三条他都是虚的,是出尔反尔不让他回顾的托辞,于是,原则争论变成你让不让他回来的权力斗争了。



阎:我不完全同意你的观点,作为一个上市公司董事,你的第一要务是要为全体股东利益作为考虑。在去年我们发现他强行搬走后,要找他商量怎么解决,毕竟那边好几百号人,拖家带口,孩子上学,总不能全家搬到重庆再搬回来,下搬的决定很简单,但毕竟好几百号人呐……他现在说我是冷酷的人,我想我是董事会中比较坚持原则的人,但我不是冷酷的人,我们考虑问题的是不是就事论事,而怎样在大的方面,比如维系稳定啊,维系正常啊,将问题逐步解决。至于董事会有没有做该做的问题,这更多是个见仁见智的事吧。我从一开始就和吴长江讲的很明白,这三条他也接受,他是后来自己反悔。他现在回不来,原因我们在公告里都有说明,他有非常多的地方违反了作为一个董事长和高管的规定。这很简单,这有什么出尔反尔,这没什么出尔反尔。真正出尔反尔是他,当面答应又在微博上说,又鼓动组织罢工,说施耐德霸占中国品牌。我跟他没有什么权力之争,我根本不需要这个权力。



李:阎总我还是那句话,你对原则问题的争论你们讲的不够。所以他就误导这事成了权力斗争了。



阎:可能是这样,但作为一个上市公司,很多时候是我们没办法讲。



李:吴长江攻击你的第二个要点是民族品牌。职工围你们时,主因是民族问题了。



黄:这就和施耐德有关系了,您刚才说是他把施耐德引进来才认识的,但认识完了以后,咱们基金会不会帮着施耐德实现什么产业目的?



阎:没有。



李:他现在说你要把股份卖给施耐德,谈过吗?



阎:没有,从来没有,不可能,施耐德不是做照明的,施耐德是做电器的,他当时进来是想做两个事。我原本不认识朱海,老吴说他拉施耐德是要牵制我们。当时谈的合作思路是双方互换渠道,我们的产品在海外走他们的渠道,施耐德也可以利用雷士渠道,这是一加一大于二的事,老吴自己说拉他们进来是为了制约我们。现在为了权力又攻击人家,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人家4块多钱买的股,现在赔的裤衩都没了,还骂人家。



李:这可涉及做人的人品问题了,明显的是不择手段抓替罪羊啊!所以我一直说施耐德是倒了血霉,你看,董事会一公告施耐德人员退出,吴长江马上只字不提什么民族品牌了,现在又在穷追猛打投资基金的道德操守了,你阎焱显然又成了下一个施耐德。你和施耐德串通合谋之事真是弥天大谎,第一是没有转让股票之谋,赛富基金的投资战略是造就全球照明大公司;第二是施耐德阴谋是颠倒是非,双方合作初衷是互相交换渠道,怎么后来成了媒体猜测的阴谋;第三是用人诬陷,张开鹏是吴也看好和选聘的,但由于上台的时间正好与吴下台同步,他也成了吴长江权力目的的牺牲品。



阎:另外一位负责国际销售的李,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我们负责这块的Michael•张,一年半以前辞职了,我们公司里连个说英文的都没有。所以我们和施耐德说你们支持一下,找个好的国际销售人员过来,结果我和老吴到香港把人家挖过来,挖到惠州。还得轮番给人家做工作,人家原本生活好好的,去惠州很不愿意。虽然如此,但工作做得很好,今年国际销售做得很好。结果那天在现场,非把人家说成走狗,第二天人家就辞职了。对我说:阎总啊,求求你,我不干了。



律师:吴长江做了那么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为什么没罢免他呢?还一直等到中纪委出事?



阎:讲老实话,投资人是个弱势群体。



李:真是弱势。你们一开始谈了三点,他同意了,他在外边说他要回来。然后,他把你们骗到重庆煽动员工围攻,提出了四条,之前你肯定没听过这四条嘛,否则你也不敢去啊,这等于绑架。据说,当场就逼你们签字,不签不行。后来朱海说砍了我脑袋也没法签。最后逼你们签了多少天后答复的保证才算完。
最近几天,明明是联交所把公司公告按规则拖了几天,他们马上又去发动供应商闹事,又要强行回归公司。



阎:我想我们可能是缺乏中国政治斗争的智慧吧。联交所办事非常的慢。13号我都急了,最后才让我们发,非常死板。有一点我希望大家理解,作为上市公司在香港必须遵守规则,而且我们在没证据之前,不能随便说,包括今天,很多东西我们不能随便说。



李:我再问一下他对你个人的攻击。



阎:我看报纸上吴长江造谣攻击我们,说我们股权、关联交易、期权的问题。



李:还有操纵股市。



阎:先说这个期权和关联交易问题,我们在06年投资的时候,吴长江这几个公司,我们是作为一个包来投资的,这是个投资常识问题。假如你开个餐馆,还有个菜园子,我投资的话,我要求菜园子餐馆都要投,否则你这个餐馆可以赔得稀里哗啦,而菜园子可以大赚一笔。如果你有关联交易,我都要投资的,这是很正常的。我们投资雷士以后,我们在这两个公司中都有股份。后来因为我们是外资公司,他们要搞政府工程,不适合搞中外合资,要找中国公民来代持。所以我们就找中国同事来代持,但是这代持啊,我们都是替基金来代持,我们有规定,如果占股份小于30%,是不需要公告的。我们不仅小于30%,而且从来不参与管理,我们完全是被动的。期权是怎么回事呢,我和另一个同事,我们两个当年占了1.5%,公司高管还有7.5%的呢,所有高管都有期权的。期权就是为了将那些对公司有贡献的董事、高管、雇员的长期利益和公司绑在一块。这是投资上谈判的结果,你签了约就得认。06年公司还很小,把那时的事又拿出来炒,商业诚信何在?



黄:你刚才说被动的,为什么要拿呢?



阎:我讲被动是另外一个公司,不是雷士。雷士我们是在董事会,另外的公司我们不在董事会。比方咱们谈判的时候,你要价格高点,我说行那咱们谈,我要个期权,这算是个商业问题,这也是个高管激励,在投资上这是非常常见的。我们在中国投了150家,大概100家有期权。我们白纸黑字,其中50%是要返回基金,剩下也不是我的,大家要分的。2006年投雷士前我们写得清清楚楚。
而且2006年时,吴长江是濒临破产的,他老觉得我们当时占便宜了,我在中国第一期第二期平均PE6.5倍,我投他是8倍,你说便宜还是贵了。如同家庭,06年你儿子还没生,你现在儿子生下来你说娶老婆娶贵了那怎么行呢?商业是要有契约精神,你要尊重你签的东西,你要没有这个你是没有止境没有底线的,如果你签的东西你不认,你反过来说是人家把你逼走的,你反过来说一个特别冠冕堂皇的故事,说我要保护中国品牌。
另外一个说我操纵股市,这是个大事,这是刑事犯罪啊,很简单,你有什么证据,他说我公布时间有问题,很简单,在香港公布要经过联交所同意,联交所整天要求我们调整,而且我们要和律师沟通要董事会开会,这很简单的事情。我们在这期间一股没买,一股没卖。我们怎么操纵?在香港,在中国,这是个诬陷罪,这是非常严重的事情。



李:他怎么说联交所查你呢?



阎:这很容易啊,你打个电话给联交所问一下就知道了。我本人,公司本来没收到任何一个被调查的问题。如果他们来调查,我会很高兴啊!



黄:您觉得,他这么污蔑,直接指责联交所查你,你作为董事长,是不是有必要澄清呢,你要不澄清,这对股市有影响啊。



阎:这是个法律问题,我会通过法律手段来回答。



李:我想问一下,就像联交所没查你他说查了,导致股价跌了,我作为小股东能不能告他去,他这是扰乱股市,你也是大股东。



阎:联交所要你建立证据,能够证明这个损失是和他相关的,你要花钱,花很多的律师费来建立这个证据,不是那么简单。



李:第三大部分,有几个最实质的问题,第一个:现在某些供应商不供应货,该不该惩治,咱们现在该不该找律师团队。



阎:应该,这是严重违约、毁约的行为。



黄:我收到有私信揭发吴长江。他在经销商的饭桌上,恶狠狠地说要两个月整垮雷士,那个经销商说他听得心都寒了。现在听说他在万州新建了厂,要把高管拉过去,重新立摊,对这样的事,咱们该不该采取法律措施。



阎:必须的。



李:如果我们小股东要代位诉讼,必须征集到10%的投票权,通知董事会后没有答复,就可以代位以雷士公司的名义起诉违法供应商,起诉渎职高管,起诉内部人另立山头的同业公司。这些诉讼,赛富基金会不会支持我。



阎:我们现在在中国,也在找律师,我就不相信一个社会上能够纵容一个人随意为所欲为,毁灭公司价值。如果真的发生这种事,我们会支持任何合法形式的维权诉讼。



李:有些证据我们小股东能够与董事会分享吗?我们代位诉讼可以用公司名义索要证据。



阎:我相信我们通过法律程序,南岸区会交出证据的。



李:如果他不交,我也没有对地方政府承担责任,那我们能不能把总部迁回来啊。如果他们交出合同,证明违法牟利了,我们应该讨回体外非法财产吗?



阎:这不是该不该,这是必须的。



李:另外一个问题,他说你是“伪董事会”。



阎:这是诽谤罪。



李:还有一个问题,如果再有动乱,再出罢工事件,经销商要求组织团队去制止动乱,你会支持吗?



阎:现在是这样,我们董事会肯定不支持罢工,罢工是对股东价值的毁灭。但另外,罢工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我们可以劝说他们不要罢工,但他们如果真罢工,咱们也没办法。如果我们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去劝阻,或者想法让罢工不要出现,我觉得应该支持。



李:如果这公司运营完全进入稳定了,我们始终认为经销商在外边是不合适的,该不该重组和整合?



阎:其实这个问题,很早前我们就讨论过。董事会有个共识,我们可以把一些主要的经销商,逐步的收进来,让他的利益和公司绑到一块。我觉得这是大方向,也是应该走的,不过真的要做起来是比较复杂的。





李:我们和经销商联盟已经联系沟通上了,我们小股东和他们沟通对话你不会反对吧。



阎:不会,作为小股东你有你的权利,你可以提你的要求,我认为合适的可以接受,我认为不合适的可以不接受。你也可以去告我。我一定要和你讲明白,道理是什么。你和经销商去做什么都可以,只要你不是去做违法的、违反公司利益的事,都可以。



李:如果我代表经销商来推动公司的换股、购买经销商,就是你说的不好做的经销商重组整合估价一类的事,你不会反对吧?



阎:不会,作为职业投资人,我们知道,什么叫市场价值。



李:昨天记者说,阎焱500万收买和君创业,我说iPad商标案我们收入近亿,500万就能收买我?但是我特别想代表经销商,在重组过程中去做重组顾问,因为我们在这个行业做了20多年,所以我说我想挣3000万。



阎:这个方向是对的,但是经销商的教育背景、年龄经历都不一样,大家对于资本市场的了解也不一样,工作慢慢做,不要太着急。



李:最后一个问题,如果吴长江真把公司挖空弄瘫痪,咱们去重组别人,比如和勤上光电合并,或者跟欧普照明重组,有这个可能吗?



阎:各种可能都是存在的,比如新的股东进来,各种可能都很多,而且我不相信我们就那么无能,眼睁睁看他把公司挖空。



李:勤上光电本来是国内最好的LED公司,他愿意两家上市公司重组合并。



阎:有可能,各种可能都是有的,从我们来讲,只要有利于股东利益,各种可能都是有的。



李:好啦,我没问的了,下面请记者朋友提问。



记者:说到控制公司肯定是不可能,因为每个基金都有他的存续期的是吧,您投资也有6年了,您当时投资的时候对这个投资有什么样的规划。



阎:我们并没有年限的规划。



记者:从事情发展到现在,LP有没有和你沟通过。



阎:LP对我们非常支持。



李:我今天听明白一件事,他还想着去收GE照明呢,还早着呢。就是要做成世界最大。



阎:坦白地讲,我们LP同意我们继续坚持。



李:如果真能收国际大牌公司,你真该继续做下去。



记者:吴长江要召开股东大会,您为什么不同意呢?



阎:他完全可以按程序要求去走。但没有必要。他召开股东大会跟现在是一样的,因为我们几个股东加起来就快超过一半了,绝对控股呀。



记者:现在经销商同意进货了,这一段时间是怎样跟他们接触的?什么时候跟你谈的?



阎:他们要说建立新品牌之后,在上海有接触,谈的结果很好,不搞新品牌了。



记者:在整个事件来看啊,关于吴长江问题比较多,你反思一下是不是也存在什么问题。



阎:没有问题。



李:关于雷士之乱谁之过的问题,显然是有四种假设,第一种假设是赛富串通施耐德抢夺公司,乘人之危玩弄创业者。今天的交流彻底否定了这种无稽之谈。第二种假设阎焱不规范操作基金,以权谋私乱拿期权和关联交易,导致公司内部上行下效出现腐败。这种观点也已经被事实证明荒唐可笑。第三种假设是董事会软弱无力。第四种假设是创业者吴长江出了严重的法律问题、债务问题、管理问题和道德问题。今天来参加对话之前,我感觉是第三种假设,谈到现在我认定是第四种假设。至于董事会到底软弱不软弱,还要看未来的实际动作和表现。



记者:基金对公司股票增持还是减持?



阎:希望有增持,但现在是不能买,因为我们在静默期。我们该公告的都公告了。



记者:最坏的预期是什么?



阎:我觉得现在已经是最坏的了,我相信商业上的利益关系,相信大部分经销商、供应商、管理者、员工是跟公司利益是完全一致的。



【结束】

作者:狼协海归黄埔军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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