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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民国八卦] 胡蝶,阮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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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民国八卦] 胡蝶,阮玲玉   
阳光在多城
[博客]
[个人文集]




头衔: 海归上校

头衔: 海归上校
声望: 博导
性别: 性别:女
加入时间: 2006/10/02
文章: 4061
来自: 多伦多
海归分: 98075





文章标题: [民国八卦] 胡蝶,阮玲玉 (3362 reads)      时间: 2011-5-19 周四, 22:02   

作者:阳光在多城海天文学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 胡蝶
  二十年代的影星可能不够成熟,但毕竟是开创了一代风气。不少十六七岁的小女生看了殷明珠的《海誓》、王汉伦的《孤儿救祖记》,对片中的女演员羡慕不已,自己也跃跃欲试,有的真的如愿以偿走上从影之路。三、四十年代红透半边天的影后胡蝶就这如此。
  
  胡蝶祖籍广东,生在上海。她出生在一个小康之家,她父亲胡少贡的姐姐嫁给了民国元老人物唐绍仪的弟弟。凭着这层关系,胡少贡谋到京奉铁路总稽查的职位。这份工作需要经常搬家,因此胡蝶小时候住过好几个地方,直到她16岁那年才又回到上海。这种少年经历后来为她当演员提供了很大帮助。她自小见多识广,而且能说一口纯正的国语。
  
  二十年代末期,上海的电影工业日趋成熟,演员需要先接受培训,表演训练班应运而生。胡蝶就是先进了这种训练班然后才开始拍戏的,先是做小配角,然后担当主角,演了不少古装片。张石川的武侠片《火烧红莲寺》不但开创了武侠片时代,也让观众记住了胡蝶。中国第一部有声电影《歌女红牡丹》(也是张石川导演)让胡蝶的声誉更上一层楼。胡蝶工作认真敬业,银幕形象端庄大方,很受观众欢迎,因此她一旦成名星途便势不可挡,而且经久不衰。1933年明星公司创办了电影杂志《明星日报》,第一次以纸媒为平台搞了一次群众性的影后评选活动,结果胡蝶以绝对优势当选。胡蝶经历了从默片时代向有声电影的转型。因为有声电影需要演员开口说话,而不少默片影星只会讲广东话或者上海话,国语不灵光,面临被淘汰的命运,胡蝶占了会讲国语的便宜,反而脱颖而出,越来越红。直到六十年代她还在演电影,1960年凭借电影《后门》在亚洲电影节上获得了最佳女主角奖。
  
  从胡蝶在三十年代走红开始,她的婚恋八卦就是大众媒体上经久不衰的话题。她与初恋情人林雪怀的订婚和离婚过程,与张学良的传闻,与潘有声的婚姻,与戴笠的纠葛,都是群众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胡蝶与林雪怀】
  先说胡蝶的初恋。1925年,只有17岁的胡蝶参演电影《秋扇怨》,那是她第一次担任女主角。此片的男主角林雪怀恰好是胡蝶的老乡(也是广东人),在拍摄过程中象个大哥哥一样对她照顾有加,悉心指点,两人便开始了恋爱。1927年两人在月宫舞场高调举行了订婚仪式。可是这对情侣没能走到正式结婚就分手了。根据通行的八卦版本,林雪怀虽然在电影圈出道略早,但始终红不起来,后来索性辞职去做生意,本钱还是胡蝶出的。可是林雪怀做生意也不成功,把钱都花光了,还尽搞些荒唐事情。那几年胡蝶在银幕上风生水起,前途大好,林雪怀心态不平衡,也严重影响了两人的感情。胡蝶到后来对他也起了怨恨之心。后来两人干脆解除婚约。有种说法是,林雪怀看到小报上有关胡蝶的花边新闻,心生猜忌,主动提出跟胡蝶解除婚约。而胡蝶因为先前不断资助林雪怀,还给他买了一辆小轿车,所以见他居然提出退婚要求,一怒之下就告上了法庭。也是因为一个女人被退婚,说出去太不好听,所以胡蝶要通过法院挽回声誉。
  
  当红影星打起了婚约官司,乐坏了上海大大小小的记者。这场官司被称为“雪蝶分飞”,把胡蝶推到了浪尖风口,从1930年底到1931年底,前前后后折腾了一年有余,搞得她筋疲力尽。有人说,后来是她所在的明星影片公司出钱买通了法官,才让她赢得了官司。经过法庭的审理,公众舆论倒向胡蝶一边。法官判决婚约解除,林雪怀还必需赔偿胡蝶一笔欠款。事情结束后,胡蝶继续做她的影星,还越来越红,林雪怀就比较惨了。虽然他很快就与一位王佩贞(一说王佩珍)女士结婚,但感情上还是很受伤。离开胡蝶后他拾起自己的摄影爱好,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起初开在上海,后来转到了苏州。但是因为法院判他要对胡蝶做出赔偿,所以苏州这家照相馆一度也被封掉。
  
  网上可以找到一篇写于1936年的小报文章,刊登在《影与戏》第一期。这篇文章说林雪怀在从苏州的照相馆被封之后,心情郁闷,以至于颧骨部份生了癌症,四处求医无效,1935年便去世了,遗下妻子和一个女儿。而那时胡蝶正意气风发,随代表团参加了在苏联举行的世界电影展览会,并趁机做了一次欧洲旅行。当有人把林雪怀去世的消息告诉她时,『她只冷笑一声,不表示什么』。又说胡蝶那次从欧洲回来时的确一度很伤心,但不是哭林雪怀,而是哭阮玲玉。
  
  胡蝶晚年寓居温哥华时有一部口述自传。谈到林雪怀时她说:『......那时大家都是青年人,应该说生活阅历尚很差,行事也欠周全的考虑。我和他曾有过一段友谊,并订了婚,但终因性格不合而解除婚约。关于此事,当时的报刊颇多传闻,即使日后有些报刊也乐谈当年的旧事,本来这是生活中虽非经常有、但总不算什么了不起的事,人们津津乐道,说明演员的生活一举一动都受到观众瞩目,失实的传闻难免发生。我本是个胆小谨慎的人,更感到对自己的一言一行要万分注意。和林雪怀解除婚约,算是我青年时代生活的一个波折,但解决了一件不如意的事,也使我能更专心致志地从事于电影艺术。』

  【胡蝶与潘有声】
  胡蝶与潘有声是一对恩爱夫妻。以世俗的眼光来看,他们的婚姻相当不容易。首先胡蝶是当红影星,而潘有声不过是个普通的商人,女强男弱,这种搭配容易出问题。其次,胡蝶在抗战期间曾被特工头子戴笠强行霸占了长达三年,但是戴笠一死,两人立刻复合。虽然说是被逼无奈,可是经历过这种折腾还能走到一起,夫妻间没有很深厚的感情根本做不到。
  
  胡蝶是在跟林雪怀打退婚官司期间,通过自己的堂妹胡珊认识潘有声的。顺便说一句,胡蝶和她这位堂妹从小就关系就很好。后来胡珊在胡蝶的影响下也做了演员,出演过好几部片子,晚年也移居加拿大。
  
  胡蝶刚认识潘有声时,他还在礼和洋行工作。起初她对潘有声并没有在意,但潘有声处处表现得对胡蝶体贴爱护,渐渐赢得了她的好感。胡蝶晚年时回忆说:『他是个干事业的人,做事情扎扎实实,待人诚恳,讲信用,肯动脑筋,肯钻研,譬如他做茶叶生意,对茶叶就很有研究,他只要稍一品茗,就可以说出茶叶的产地,品级等等......』潘有声是福建人,家里父母早亡,有兄弟四人,皆非常友爱。
  
  胡蝶与潘有声认识六年之后才结婚,那时胡蝶已经快三十岁了。按胡蝶自己的说法,她因为经历了与林雪怀的解约过程,知道一个演员的一举一动都在人们注视之下,所以平时非常小心,和潘有声在一起的前四年,两人从来没有单独出去过。他们也不急于结婚,因为都忙于自己的事业。胡蝶自不必说,潘有声自己的生意也刚刚起步。本来胡蝶从欧洲回来打算结婚,但因拍片子又拖了一阵子。后来是胡蝶的母亲等不及了,催促她尽早完婚:『......一拖再拖,连我母亲那么有涵养的人都着急了,因为我父亲那时已患上癌症,我母亲说:“趁你父亲再世,由他带你入教堂,将你交给有声,他就放心了。”』潘有声是一位好丈夫。胡蝶虽然会挣钱,但不会管家,婚后家里事情都是她母亲以及潘有声安排打理。
  
  胡蝶和潘有声于1935年11月结婚,婚礼虽然没有当初她和林雪怀的订婚仪式那么轰动,但也非常正规,给她留下美好的回忆。本来胡蝶婚后打算息影,在明星公司的挽留下又拍了一部片子。不久抗战爆发,明星公司的制片基地被炮弹炸毁,上海已无法再拍电影。胡蝶跟着潘有声去香港住了一段时间,又拍了三部片子。这期间他们的一双儿女也出生了。
  
  1941年香港沦陷,胡蝶为了避免给日本人拍电影,便设法离开香港,一家老小辗转逃到内地,最后到了重庆。结果在重庆她就被戴笠看上了。戴笠想法设法讨好胡蝶,并把潘有声支开,让他到云南去跑生意,自己则“金屋藏娇”,把胡蝶弄到公馆去了。潘有声后来察觉事情不对,等弄明白怎么回事之后就一个人回上海去了。抗战胜利后,戴笠一心想与胡蝶结婚,派人到上海找到潘有声,逼着他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不料眼看婚期临近,戴笠却死于飞机失事。重获自由的胡蝶立刻回到了潘有声身边。
  
  他们后来又去了香港,胡蝶偶尔接拍几部片子,但主要是帮助潘有声一起打理生意,推销“胡蝶牌”系列热水瓶。遗憾的他们在香港这种夫唱妇随的平静生活只过了六年,潘有声就因肝癌去世了。胡蝶回忆说:『我和有声感情融洽,从未曾因为任何小事起过口角,那时他正值壮年,正是有为之年,我绝未想到癌细胞已经潜伏在他体内,他得的是肝癌,当医生确诊时已是晚期......他的真正病情,我是一直瞒着他的。这是我一生中精神上最痛苦的日子,我已知他患了不治之症,但每去医院探望他或陪住,还得装出轻松的样子劝导他,和他计划他病愈后去欧洲游玩疗养,这实在是用以安慰他也是麻木我自己的神话。而只有当我从医院回到家里,抱着一双儿女痛哭的时候,才能表露出我内心抑郁到了极点的苦楚。』
  
  潘有声的去世对胡蝶是个沉重打击,不但失去伴侣,公司也转让了。她年过半百还得从头学习管理家务。好在胡蝶生性豁达,在电影圈人缘也不错,于是在香港重新开始演电影,又拍了一批很有水准的影片。
  
  无论是胡蝶本人的回忆录,还是一般关于胡蝶婚姻的八卦文章,都没有提到潘有声在认识胡蝶之前还有一位太太。我只看到发表在1936年《影与戏》第一期的文章里说,潘有声此前已有妻子和一个女儿。文章说:『但是潘有声是已有了发妻的,而且还有个女儿,为着爱胡蝶,他用了种种方法与发妻离了婚连女儿也送掉,这种牺牲行为,只有潘有声能做到,这也是给胡蝶的一种安慰,是潘有声表示他的专爱。』事情是真是假,也难以考证。

  【胡蝶与戴笠】
  尽管戴笠只是胡蝶一生中的一个短暂插曲,却最是为人津津乐道。其实他们之间的故事如同戴笠所有的传闻一样,都是扑溯迷离,坊间的八卦虽然讲得绘声绘色,但有多少真实性可真不好说。
  
  根据通行的说法,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香港沦陷,胡蝶一家人从香港逃到内地。当时她有三十个大箱子,里面装着几乎全部家当(主要是衣裳),因为太累赘了就没有随人一起走,委托别人另行运送。结果这批箱子被人打劫,令胡蝶损失惨重。到重庆后胡蝶就托人帮忙寻找,号称“特工王”的军统副局长戴笠自告奋勇地帮忙,要她把丢失的东西列出一个清单。戴笠一心要讨好胡蝶,虽然没办法找到原物,却费了很多心思和金钱,按她开列的清单重新购置很多东西。胡蝶对此大为感激,与戴笠也开始熟识。
  
  接着又发生了一件事。有一天潘有声忽然被人抓了起来。胡蝶不明所以,只好到戴笠那里求助。胡蝶一去找戴笠,潘有声很快就被释放了。随后,戴笠给潘有声办了一个特别通行证,让他到云南去跑生意。潘有声一走,戴笠就把胡蝶请到自己的公馆,两人开始同居。后来戴笠又大兴土木为胡蝶另造了一处公馆。为了讨胡蝶的欢心,戴笠不但拼命为她花钱,还一改沾花问柳的毛病,再也不对别的女人动心了。到抗战结束前夕的 1944年,戴笠在特工系统内公开宣布将与胡蝶结婚。至于潘有声,当发现事情原委后自忖斗不过戴笠,便黯然去了上海。1946年戴笠把胡蝶送回上海,又派人逼迫潘有声签署了离婚协议。他与胡蝶的婚事一切准备就绪,不料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忽然飞机失事摔死了,胡蝶这才脱离虎口。
  
  有的戴笠传记说,他早年在上海混过一段时间,那时就深深迷恋上了电影里的胡蝶,只要是她出演的电影,哪怕饿着肚子也会去看。只是他当时地位太低,后来做了特工之后又碍于身份,都不可能接近胡蝶,直到战争把胡蝶送到自己面前。这下子戴笠绝不肯再放过机会,千方百计要跟胡蝶在一起。还有人分析说,戴笠非胡蝶不娶,是受了唐生明的影响。唐生明是唐生智的弟弟,是当年国民党派到汪伪政府的高级卧底。他娶了影星徐来为妻。胡蝶和徐来的交情也不错,都是一个圈子里的。戴笠羡慕唐生明,也想娶个红影星。
  
  2008年有报道说,当年戴笠特为胡蝶建造的公馆才被发现:『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渝中区文管所在枇杷山发现了军统头子戴笠和影后胡蝶的同居地——神仙洞公馆。该公馆深藏60多年无人知其身世,至今保护完好......』
  
  胡蝶后来在回忆录里有不少篇幅讲到在重庆的生活,却无一字提到戴笠。但她显然知道外界的传言,所以轻描淡写含糊其辞地说:『(潘)有声继续经营,来往昆明、重庆间,除了日用品、医药用品,也兼做木材生意。随着他也有很多社会应酬,关于这一段生活,也有很多传言,而且以讹传讹,成了有确凿之据的事实,现在我已年近八十,心如止水,以我的年龄也算高寿了,但仍感到人的一生其实是很短暂的。对于个人生活琐事,虽有讹传,也不必过于计较,紧要的是在民族大义的问题上不要含糊就可以了。』她到底想说什么,读者自行解读吧。
  
  面对戴笠咄咄逼人的追求,胡蝶没有硬顶,而是选择屈就。有人分析,这很符合她的做事风格。正如她在香港对付日本人那样,当时日本人邀请她去拍纪录片,她也没有当面回绝,而是以怀孕做借口推诿拖延,然后悄悄逃走。

  【胡蝶与张学良】
  1931年是胡蝶比较倒霉的一年。不但她和林雪怀的婚约官司被炒得沸沸扬扬,舆论还指责她是红颜祸水,害得张学良丢掉东北。
  
  1931年明星公司为三部影片到北平去拍外景,胡蝶做为这几部片子的主要演员随公司团队一起北上。不料就在拍摄期间发生了九·一八事变,东三省沦陷,张学良成了千夫所指的“不抵抗将军”。这时就有传言说9·18那天晚上张学良正跟女人在一起跳舞,跟谁呢?影星胡蝶。传闻见报后,舆论大哗。马君武激愤地写下《哀沈阳二首》,其中『赵四风流朱五狂,翩翩胡蝶最当行』之句立刻就被人们争相传诵。
  
  胡蝶在回忆录中说,其实他们那次去北平拍片,公司的纪律非常严格,任何人都不准单独外出,因此所谓跳舞之事纯属子虚乌有。她本人还是回到上海之后才听说还有这么回事。后来他们查了查,这个绯闻最早大概是日本人放出来的,目的是为了败坏张学良的形象。马君武的讽刺诗又加速了谣言的传播。因为事情重大,明星公司不得不公开辟谣。
  
  胡蝶一生从未见过张学良。1964年胡蝶到台湾参加一个影展,本来有机会和张学良见面,但她说了句『既未相识就不必相识了』,回绝了 好事者的安排。
  
  【胡蝶的私生女胡友松?】
  胡蝶与戴笠的传闻还有一个尾巴,就是说她有一个私生女名叫胡友松,父亲很可能就是戴笠。胡友松一直生活在大陆,长大后当了护士,又因统战需要被安排与李宗仁结了婚。
  
  有人指出,所谓胡蝶私生女的说法完全出自胡友松一人之口,根本就是捏造。香港《苹果日报》刊登了吕恩的一篇文章。吕恩说她的婆婆是胡蝶的亲婶婶,所以知道不少内情。吕恩的文章说,胡蝶并没有生育能力,怎么可能有什么私生女?当初她与潘有声新婚不久的确怀孕,不料查出来是宫外孕,于是,『动了「结扎」手术,就不能再生育了。』然后他们领养了潘有声哥哥的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吕恩的文章还说,胡友松的自述有多处违法史实,到处都是漏洞。
  
  不过,对于胡蝶不能生育的说法,只有吕恩的文章如此说,我在别处从没看到过。
  
  
  主要参考:
  《上海红颜往事》之“寻梦录--胡蝶”,作者:三闲。
  旧报道《影后胡蝶一生之经历》,原载于《影与戏》第一期,1936年12月10 日,来源:“上海年华”网站。
   《胡蝶回忆录》,胡蝶口述,刘慧琴整理,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
   《吕恩:胡蝶没有生育过那来私生女?》,作者:吕恩。来源:香港《苹果日报》。


  ● 阮玲玉
  阮玲玉可能是民国女影星当中最悲情的一位,戏里戏外都是悲剧。做为演员,她是当时少有的演技派女星,演戏很有悟性,一点就透,所以当时的导演们都喜欢与她合作。胡蝶也说:『阮玲玉演得了我的角色,但我演不了她演的角色。』可惜这样一位有才气的演员,在25岁的大好年华就自行选择匆匆离开了人世。
  
  有两个男人在阮玲玉的悲剧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一位是她的前夫张达民,另一位是她的同居情人唐季珊。
  
  【阮玲玉与张达民】
  事后回顾,阮玲玉与张达民的婚姻悲剧和她的贫寒出身大有关系。阮玲玉的父亲阮用荣是广东中山人,和那时的很多人一样,背井离乡到上海当了工人。阮玲玉在上海出生,她6岁时父亲就病故了,剩下母女两个相依为命。为了生存,母亲也得去找工作,而她能做的就是给大户人家当帮佣。就这样,母亲何阿英进了张老爷家,阮玲玉的童年和少年时代就是在张家渡过的,后来也是在这里认识了她的第一个男人张达民。
  
  张达民是家世很少有文章提及。根据一些未必确切的资料,他父亲张老爷也是广东人,在上海经商,颇为富有,在外面还有女人。张达民的母亲是元配,生有四个儿子,他是最小的一个(也有文章说他是老三)。张老爷是上海崇德女校的校董,或许正因为有这一层关系,阮玲玉少年时才有机会进崇德女校念书。
  
  说来也可叹,张家四个兄弟里面只有张达民是个一事无成的纨绔子弟,另外三人都挺有出息。大哥张慧冲年轻时喜欢四处闯荡,曾跟着船出过海,在日本时又玩起了魔术,回上海后又搞起了电影,并娶了影星徐素娥为妻。二哥张晴浦,三哥张惠民,都曾经在银行做过事,后来也合伙开过电影公司。只有张达民,似乎除了折腾阮玲玉之外没干过什么正经事。
  
  阮玲玉一直跟着母亲在张家生活,到16岁时忽然遭遇了张达民对她的热烈追求。阮玲玉的母亲自然不反对他们在一起,多半还认为女儿能攀上一位少爷是一大幸事。当时张达民应该是真心喜欢阮玲玉,并不只是随便玩玩。正因为他认真了,引起了父母的强烈不满,后果就是阮玲玉和母亲立刻被赶出了张家。张达民不肯屈服,索性自己也离开家,到外面租房子和阮玲玉同居了。
  
  爱情是甜美的,生活是无情的。张达民有胆子离家,却没本事自立。这一同居,阮玲玉的学业自然无法继续,连生活都成了问题。一开始张达民还能从家里弄到钱,但终究不是长远之计。形势迫使阮玲玉不得不出去谋个事做。好在天无绝人之路,那时张家的大哥张慧冲已经在搞电影了,就指点门径让她去试试。偏巧那时明星公司筹拍电影《挂名的夫妻》,在导演卜万苍的建议下公开招聘女演员。阮玲玉在张慧冲的鼓励下报了名,被卜万苍看中,从此开始了她短暂而辉煌的电影生涯。
  
  阮玲玉开始自己挣钱之后,张达民就名正言顺地吃起了软饭。他一直没什么正经工作,经济上无法自立,可开销却很大,渐渐成为阮玲玉在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沉重负担。很多文章历数张达民的劣迹。比如他经常出入歌厅舞场,还喜欢赌博;本来他父亲去世后他分得了一笔遗产,却很快被吃喝嫖赌挥霍一空;阮玲玉到外面去拍片,暂时离开上海,他立刻就跟别的女人鬼混;阮玲玉有一次曾向张达民抗议,不料竟挨了他一耳光;阮玲玉后来走红,很多人都会买她的面子。她也曾托人给张达民安排工作,可是张达民都干不长。他曾靠着阮玲玉进了香港某轮船公司,结果却因贪污公款被公司开除。这些事情不知道有多少是属实的,但张达民无法挣钱还有少爷脾气,这点应无疑问。
  
  如果说阮玲玉和张达民最初时还有一份纯真的情感,没几年也就消磨殆尽了。和张达民在一起的那几年中,阮玲玉收留了养女小玉,组成了老中幼三代之家,但这个养女也没有令阮、张二人改善关系。到后来张达民纯粹把阮玲玉当成自己的提款机。阮玲玉彻底失望之后就提出分手,可是张达民死活不同意,因为他在经济上根本离不开她。甚至一直到阮玲玉死后,张达民还在靠阮玲玉的名声揽钱。
  
  阮玲玉在与张达民闹得不可开交之际,富商唐季珊闯进了她的生活,令她生活中出现了一段短暂的幸福时光,但接下来就是唐季珊与张达民的双重折磨,以至于她和唐季珊认识不到三年就自杀了。

  【阮玲玉和唐季珊】
  唐季珊虽然在八卦史上名声不佳,但在商业史倒是一位人物,是老上海的“茶叶大王”。他父亲唐翘卿创立了第一家完全由中国人自主兴办的茶叶公司--“华茶公司”,以华资对抗洋人在中国茶叶进出口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公司运营实际上主要由唐季珊负责,经过几年挣扎,终于在五卅惨案之后打开了局面。唐季珊曾留学英国,又在美国待过,眼界开阔头脑灵活,应该说是当时民族资本家中的佼佼者。他手里有钱之后又投资电影业,成为联华影片公司的股东之一。
  
  阮玲玉最初进的是明星公司,但不受重用,后来是跳槽到了联华公司才开始走红,也随即引起了唐季珊的兴趣。唐季珊本来与张织云同居,当他看上了阮玲玉后就把张织云甩了。据说他当初和张织云本来有一个协议,如果分手要赔偿她20万元,但给他略施小计,把张织云手上那张字据给销毁了,也就不用陪什么钱。张织云被唐季珊始乱终弃,自己的演艺事业也中断了,下场悲惨。
  
  阮玲玉的结局比张织云还要糟糕。唐季珊虽然为她置办了一处豪宅,但不肯给她一个正式身份,仍然只是同居。唐季珊在广东老家早有元配夫人。有人说,因为唐季珊在生意上对岳家十分仰仗,因此不敢轻易与元配离婚。这也不尽然,因为他后来与才女王右家就是正式结婚,而王右家还是个离过婚的女人(与罗隆基离婚)。我想唐季珊可能还是瞧不起阮玲玉的演员身份,所以从一开始就抱着玩弄的态度,对这段感情是随心所欲。他把阮玲玉弄到手后没两年就厌倦了,又与另一位女演员梁赛珍搞到一起。
  
  论社会地位,唐季珊是个甩出张达民好几条街的成功男人,而且开始时对阮玲玉又非常体贴,甚至对阮玲玉的母亲和养女也关怀备至。阮玲玉深深陷了进去,难以自拔。正好那时张达民不在上海。他先是住在香港,因贪污公款被轮船公司解雇后又在福建找到一个税务所长的职位,去那里赴任。阮玲玉便搬到了唐季珊为她准备好的香巢,和他过起了甜蜜的小日子。那时张织云曾拿自己的亲身经历警告过阮玲玉,但毫无用处。果真是好景不长,阮玲玉跟唐季珊同居到一起后才发现他靠不住。特别是后来面对张达民的纠缠,阮玲玉却无法从唐季珊那里得到精神上的支持。相反,这两个男人的争斗加速了她的毁灭。
  
  通行的故事版本说,张达民从福建回到上海后发现自己家里人去楼空,不肯善罢甘休。阮玲玉这次有唐季珊做靠山,坚决地与他分手了,但是答应在分手的最初两年每月给他 100元。可是张达民不久之后就反悔了,而且控告唐季珊霸占了自己的妻女,要跟他打官司。唐季珊可不想受这种窝囊气,一气之下反告张达民损害自己的名誉。于是两个男人就此对簿公堂,官司来来往往持续了半年多。因为阮玲玉和他们谁也没有办理过正式结婚手续,身份说不清道不明,只能任人抢夺。这一下,上海的几十家小报又热闹了起来。女明星、前夫、富商,都是吸引眼球的好题目。
  
  阮玲玉本来就是个很低调的人,而且她当时已经成名,最忌讳自己卑微的身世被人知道。或许是出于报复心理,张达民偏要向小报透露一些真真假假的隐私,让她备受伤害。

  【阮玲玉之死】
  当年阮玲玉的自杀是轰动全国的大新闻,至今还有阵阵余波。关于她自杀原因的分析文章很多,大体可以归结出几大理由。首先张达民和唐季珊两个男人都让阮玲玉深深失望。唐季珊不但移情别恋,而且就在她出事的当晚还动手打了她。
  
  其次,上海各报的记者们似有难以推卸的责任。舆论从来就是可以置人于死地的利器,不过如果一个人足够坚强,面对舆论压力也可以挺过来,因此记者们总不愿意承担“逼人致死”的罪责。
  
  阮玲玉这件事又更加特别一点,媒体与她结下仇怨,因此从一开始单纯的猎奇到后来变成了刻意的攻击。事情起因于阮玲玉主演的电影《新女性》。此片讲述一位女性的不幸遭遇,片中对报纸记者们进行了深刻讽刺,说他们只关心那些奇异新闻,为商业利益丧失了基本的同情心。结果此片公映后引起了上海很多记者的强烈不满。他们斗不过影片公司,就拿主演阮玲玉开刀,撰写有关她的花边新闻时用词相当刻薄。事关男女关系,报道中满是“通奸”字眼,对女人的杀伤力自然更强。后来阮玲玉自杀,公布的遗书中有“人言可畏”四个字,成为民国女影星留给后人最深刻的记忆之一。鲁迅也有感于阮玲玉之死,拍案而起写了杂文《论人言可畏》。直到今日,新闻界仍有文章探讨此事的前因后果,探讨新闻报道的界限以及记者的职业操守问题。
  
  再有,就是阮玲玉本身的软弱性。此前她早已有过此类举动。有一次她挨了张达民的耳光后也服药自杀,幸而被及时发现,抢救了过来。但躲得过第一次躲不过第二次。况且当时的阮玲玉不但感情生活受到重创,在报纸上被攻击,而且演艺前途也蒙受阴影。在她自杀的1935年,有声电影已经兴起,对默片大有取而代之之势,可是阮玲玉的国语说得不好。
  
  阮玲玉于1935年3月8日自杀(这天是三八节,但纯属巧合,当时的中国并不庆祝这个节日)。她的死讯引起巨大轰动,在停灵期间就不断有人前来悼唁,出殡之日自发前去送葬者达三十万人。还有多位影迷为此自杀。这足见阮玲玉在普通市民中的影响力,也给唐季珊、张达民、以及小报记者带来很大压力,以至于他们纷纷开动脑筋推卸责任。
  
  唐季珊率先行动,公布了阮玲玉的两份遗书。从封遗书上看,张达民和小报记者都难逃其咎。遗书说:『我现在一死,人们一定以为我是畏罪,其是(其实)我何罪可畏?因为我对于张达民没有一样有对他不住的地方,别的姑且勿论,就拿我和他临别脱离同居的时候,还每月给他一百元。这不是空口说的话,是有凭据和收条的。可是他恩将仇报,以宽报德,更加以外界不明,还以为我对他不住。唉,那有什么法子想呢?想了又想,唯有以一死了之罢。唉,我一死何足惜,不过,还是怕人言可畏,人言可畏罢了。』
  
  张达民到阮玲玉的灵前痛哭了一番,并对记者表示他希望阮玲玉能以“张夫人”的名义落葬,只是他出不起丧葬费,希望他的几个哥哥能提供资助。但是他哥哥没有出钱。由唐季珊公布的遗书让张达民成为舆论所指,他受不了压力,辩称遗书是伪造的,说是因为看着字迹不象。他倒未必全是信口开河。多年后人们在旧资料上发现了另外两份阮玲玉的遗书,不但张达民有份,唐季珊也逃不掉,“人言可畏”四字倒是没有。
  
  新发现的遗书内容如下:
  『其一达民:我是被你迫死的,哪个人肯相信呢?你不想想我和你分离后,每月又津贴你一百元吗?你真无良心,现在我死了,你大概心满意足啊!人们一定以为我畏罪?其实我何罪可畏,我不过很悔悟不应该做你们两人的争夺品,但是太迟了!不必哭啊!我不会活了!也不用悔改,因为事情已到了这种地步。
  
  其二 季珊:没有你迷恋“XX”(指梁赛珍),没有你那晚打我,今晚又打我,我大约不会这样做吧!我死之后,将来一定会有人说你是玩弄女性的恶魔
  ,更加要说我是没有灵魂的女性,但,那时,我不在人世了,你自己去受吧!
  
  过去的织云(张织云),今日的我,明日是谁,我想你自己知道了就是。  
  
  我死了,我并不敢恨你,希望你好好待妈妈和小囡囡(阮玲玉的养女)。还有联华欠我的人工2050元,请作抚养她们的费用,还请你细心看顾她们,因为她们惟有你可以靠了!没有我,你可以做你喜欢的事了,我很快乐。
    
  玲玉绝笔 』
  
  这两份遗书最初发表在一份小刊物《思明商学报》上,当时这份报纸还解释说,唐季珊为了逃避自己的责任,在出事后就让梁赛珍的妹妹梁赛珊代笔写了一份遗书拿去发表,结果被广为接受。只是梁赛珊后来受不了良心的责备,公布了真相。
  
  唐季珊后来娶了王右家为妻。王右家是留美学生,很有点叛逆性格,抗打击能力比阮玲玉强得多。她先是嫁给罗隆基,不堪忍受他的花心,于是离婚,然后“老大嫁作商人妇”,和已经年过半百的唐季珊结了婚。不过唐季珊也是花心男,两人移居台湾后又爱上了一位酒吧女郎。王右家再次离婚,自己去了香港。唐季珊在台湾,茶叶生意做得很不好,晚景相当凄凉。
  
  至于张达民的结局,我没有找到确切的资料。有文章说他后来在一个药房做过事,也有说他穷困潦倒,三十多岁就死在香港。
  
  唐季珊对阮玲玉多少还是有些感情。她过世后,唐季珊遵守了阮玲玉的临终嘱托,供养了阮玲玉的母亲和养女多年。虽说那些供养费大多是阮玲玉的钱,但是换一个无赖的话说不定就给贪污了。更何况唐季珊一直到去了台湾之后仍按月给阮母汇款,直到她1962年去世为止。阮玲玉的养女也用他供养到中学毕业。这位养女后来改名唐珍丽,用了唐季珊的姓氏,也算是对他的一种认可。

  【阮玲玉与蔡楚生?】
  阮玲玉与蔡楚生的关系是近年来被发掘的八卦。蔡楚生是当时的新锐导演。阮玲玉主演的最后一部影片《新女性》就是蔡楚生的一部力作。
  
  只是阮玲玉和蔡楚生之间本来未必有什么感情纠葛,况且那时蔡楚生已经结婚了。他们的传闻始于香港导演在九十年代拍摄的电影《阮玲玉》(张曼玉主演)。电影里说阮玲玉在最后极为苦闷的日子里曾寄望于蔡楚生能带她脱离苦海,但没有得到回应。
  
  这部电影出来后,渐渐就有不少文章开始臆测他们之间发生过什么,还批评蔡
  楚生搞逃避主义,不敢接受阮玲玉的爱情,越说越像真的。
  
  
  主要参考:
  《广东奇女子阮玲玉》,作者不详,来源:广佛都市网-佛山日报。
  《天冕影后——阮玲玉》,摘自《上海红颜往事》,作者;三闲。
  《悲剧才女阮玲玉的自杀之谜》,摘自《民国的身影》,作者:蔡登山。
  《阮玲玉自杀遗书之谜:“人言可畏”竟是造假》,作者不详,来源:文史精华。
  《华茶公司与“茶叶大王”》,作者:邬德华。

作者:阳光在多城海天文学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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