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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转帖]王嵘律师:对《一个警察与全国律师的对话》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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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转帖]王嵘律师:对《一个警察与全国律师的对话》的读后感   
木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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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 海归元帅

头衔: 海归元帅
声望: 院士

加入时间: 2004/02/23
文章: 7094

海归分: 1808921





文章标题: [转帖]王嵘律师:对《一个警察与全国律师的对话》的读后感 (2101 reads)      时间: 2011-4-27 周三, 04:21   

作者:木辛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王嵘律师:对《一个警察与全国律师的对话》的读后感

金柱按语:王嵘律师给我发了一条微博:“杨金柱律师,我也写了点对燕七文章的读后感,分两段发在你博客里了,同时还在一个叫燕谈的论坛里作为跟帖发了。”现转发如下,供网友们欣赏。

==============================================================

写《一个警察与全国律师的对话》的燕七,应该是个比较正直的警察,但也是一个对律师职业有着很强敌意的警察——也许在对律师怀有敌意这一点上,燕七可以代表中国大多数的警察,所以他敢说李庄被构陷入罪后,警察们“几乎是一致的大快人心”。其实在绝大多数刑案中,律师并没有投诉警察刑讯逼供,即使在发生了刑讯逼供的那些个案中,律师通常也只能抽象地讲讲,难以获得有力的指向具体某个警察的证据,因此,燕七说有律师投诉警察办案时刑讯逼供,公安就会对内进行粗暴管理,甚至让无辜的警察也受到委屈和伤害云云,肯定是在瞎说。我相信好警察不会搞刑讯逼供,但也不相信好警察会替坏警察在这方面背黑锅。如果没有制度性的保护,刑讯逼供就无以存在,而佘祥林、聂树斌这样的惊天冤案,确实是中国警察造的孽,律师在辩护中为当事人申冤,是在逼警察首脑报复律师么?
燕七说,李庄案第一季结束后,重庆的警察们“大致了解了案情,尤其是了解了'眨眼睛'定案以后,大家开始沉默并无视这个案件”,第二季以后,隐晦的讨论多了起来,主流评价是画蛇添足——李庄被定罪,警察们沉默,李庄蹲大牢,警察们无视,再整李庄,警察们觉得多余。燕七和他所代表的警察们,没有一个人觉得李庄案是件错案,是强权者对律师群体的轻蔑和侮辱,是对法律的玩弄。恕我无礼,这样的警察,心里所拥有的正义真的太有限了,他们太不像是中国法制建设的主力军了!
说到厚哥,燕七认为“以他的资源,对付重庆律师界没问题,对付李庄也没问题”,可能对。但这里的“对付”是整治的意思,如果要让厚哥把重庆律师界搞得欣欣向荣,他做得到么?至于对王立军先生,燕七说“必须全面客观而且历史地去看待,无论如何,他都不负打黑英雄这个称号,无论在李庄案中他有什么差池,他就是一个真正的英雄”,对这样的论调,我实在无法苟同。要求人们全面客观地、历史地去评价王立军,我觉得是一种很不礼貌的、极为过份的要求。因为李庄案,王立军的名字应该被钉上中国法制史的耻辱柱,那才是他的恰当的命运。
李庄案冲击了很多中国法律人的感情、思想和理念。今天我们再听到“公道自在人心”这样的老话,感受到的不再是云开日出的欣慰,而是沉痛的愤怒。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心里已不敢再装入中国法治的大业,原因在于,我看不到李庄案有绝迹的趋向,相反,我看明白了,中国法治的大业只在王立军们的心里,这些人虽与我素不相识,却是我永远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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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墨10192011-04-26 09:16:37 [举报]
是永远的对手,而不是永远的敌人,不是敌人,不是!来自:手机新浪网(手机访问sina.cn) 你也想用手机抢沙发?
山石2011-04-26 09:17:18 [举报]

燕七的确代表了许多警察的想法,强势加特权,不容律师屁民侵犯,本来的执法为民不认为是本职,更认为是奉献,象王局长一样,打黑时觉得自己是在为民做主,对自己诸多黑打行为、破坏法治建设的行为,认为是细枝末叶,谁要是追究这些细枝末叶就应该象李庄一样被打倒。
我们的警察,说你什么好呢,怎么离人民公仆的角色那么远呢?
洪意2011-04-26 09:23:19 [举报]
本文只是情绪的渲染,没有燕七的文章有说服力。警察形象在民众心目中大多是“展现肌肉”的粗汉,燕七文小范围的作了纠正。可惜,我身边尚无燕七这样的警察。
wangrong2011-04-26 09:36:49 [举报]
呵呵,读后感只是读后感,不是为了说服谁吧?
休门拆迁2011-04-26 09:41:30 [举报]

沉默的剑2011-04-26 09:59:33 [举报]

值得深思.
祝好!
夏芙蓉2011-04-26 10:04:22 [举报]

滨州律师王沿利2011-04-26 10:21:52 [举报]
再整李庄,警察们觉得多余。燕七和他所代表的警察们,没有一个人觉得李庄案是件错案,是强权者对律师群体的轻蔑和侮辱,是对法律的玩弄。对付李庄也没问题”,但这里的“对付”是整治的意思.。在这个燕七的心理一直就是强权政治的心态,但是还老拿“法治”来自诩。
洪意2011-04-26 10:58:23 [举报]
金柱先生好。有个细节请解答一下:李庄一审出庭时身着监狱服刑的服装,二审出庭时身穿黄色军大衣(事后得知可能是认罪的交换条件之一)。李庄再审出庭身着看守所的服装。问题:1、李庄一审出庭时身着监狱服刑的服装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李庄再审出庭身着看守所的服装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君山神丐2011-04-26 11:04:39 [举报]

支持王律师。燕警察这篇文章,通篇都是居高临下、自鸣得意的口气,谆谆教导了整个律师行业。很多人误以为真诚。其称:以不厚的资源,足可以...。简直不寒而栗。中国的法治大业在我们心里,却在他们手中,翻云覆雨。蚍蜉撼大树。虽自不量力,但今天的隐忍,是为今后集中的爆发。我相信。
wlqn_1192011-04-26 11:13:59 [举报]

律师们,朋友们,醒醒吧,别再用你们的君子之心去度小人之腹!
long2011-04-26 11:30:15 [举报]
确实有必要约束公权力
豆豆的小石头2011-04-26 11:33:52 [举报]

昨天看了《一个警察和全国律师的对话》,今天又看了王嵘律师的回应,真心地希望各方可以藉此展开理性地探讨,而不要再用谩骂的方式渲泄,那样除了可以勾起愤怒,完全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无助于推动法治的进程。
yongyouquan2011-04-26 12:08:01 [举报]
王律师讲得好,很到位 一针见血 对王厚的评价恰如其分。
王文俊2011-04-26 13:11:14 [举报]

历史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当下法治却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法律至上的观念不树立起来,司法不能按宪法取得独立的地位,只过因循守旧,思想上根本上不改变,修修补补,到头来于事无补。长此以往,我们的人民,只能退回到祈盼清官明皇的时代。
宋立峰2011-04-26 13:31:51 [举报]
对话要理性,别拔高!!也别扣帽子、打棍子!!
小溪里的石头2011-04-26 13:48:30 [举报]
杨律师:我今天发了一封邮件给你了,麻烦你有时间的时候给看一下。谢谢。 尧尧父亲。
ymlwww8832011-04-26 14:03:05 [举报]
支持王律师。燕警察这篇文章,通篇都是居高临下、自鸣得意的口气,支持王律师。燕警察这篇文章,通篇都是居高临下、自鸣得意的口气,谆谆教导了整个律师行业。很多人误以为真诚。其称:以不厚的资源谆谆教导了整个律师行业。很多人误以为真诚。
一网打进2011-04-26 14:07:31 [举报]
不顶真不行。
網眼世界2011-04-26 15:11:27 [举报]

真是纳闷!警察与律师都是法律人,大家都有共同点,只是操作的方向不同!有必要不停的讨论么?无论是警察或律师都需要面对这纷乱的社会大环境和人格分裂的个体。一个萝卜一个坑,各自忙活吧!
江湖夜雨2011-04-26 15:21:09 [举报]
《一个警察与全国律师的对话》一文,徒有泣言之象而毫无法治精神之表述。仅举文中一例,“反正对办案人来说,你领导敢签字,我就敢抓人,而且我早就想抓了。”,这位以警察之名来行文的作者文笔虽也不算太差,但其论证之劣实在不敢恭维!何为“你领导敢签字,我就敢抓人”?从“敬业”的职业角度来看,此话看上去虽有一点道理,但从本质上来说,此言之荒谬已超乎法治常识。莫非领导要你杀人放火,你也敢遵命而行?若论以服从为天职是古老的训诫,但所谓的“正义之师”其行为是否正义还要看其服从的指令是否合理合法,在中国早已告别了文革时代以及法治理念日渐深入的今天来说,此警察以上所言实在是大谬,他更多地只是把自己看成了某种欠缺法理意识从而只知道遵命和服从的工具。该作者言之切切地谓“权力越大,责任越大,权者,国之公器,以大公之心去行使权力,则无坚不摧,若稍有私心杂念,就会导致害人害己的结果。”,对此,本人深为赞同,但需要反问的是,在李庄一案上,该作者对于自己的这番言论又作何感想? 至于此文在尾声阶段为王局长鼓呼的大篇溢美之词及开脱,则更暴露了此文作者的“用心良苦”之所在,从而也使之失去了文章所披挂的客观公正立场。


一心2011-04-26 15:33:20 [举报]

拟答来信的重庆警察书
燕七同志:
你好!你知道聂树斌吗?你知道佘祥林吗?你知道凤凰古城跳楼案吗?你也许确实是个尽职敬业的好警察,可不代表你的同行都是呀!我知道,刑警确实是个苦差事,而且没有经济效益,干最苦最累的活的人,反而报酬最低,这确实不公平,你们心里不好受,我理解,可这也不是你们犯了错就不能追究的理由啊!“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律师就是去帮助你们修正错误的人啊!你们为什么非得对一群去帮助你们修正错误的人充满敌意呢?仅仅是因为他们指出了你们的错误?难道帮你们掩盖错误的就是朋友,指出你们错误的就是敌人?难道对你们来说,最重要的原则不是真实和公平,而是敌我之分?
我知道,你们也许受过一些不公平的对待,可是,真的是律师在损害你的利益吗?不是其他人?你们干最苦最累的活报酬最低是律师决定的?我知道,你们的待遇跟领导有关,可你知道你的领导都是些什么人吗?他们是人民群众花钱雇来管理公厕的人,遗憾的是,他们经常占着茅坑不拉屎,还不让别人拉。本来,我们的先辈辛辛苦苦修了个公厕,打扫卫生,收费,人多了叫大家排队什么的,都需要一些人来管理,所以大家就花钱(纳税)雇了一些人来管理。没想到,时间长了,这管理者就渐渐忘了自己的身份,忘了自己是大家雇来的,把这公厕当成他自家的了,动不动就把公厕门锁上,不让大家用,拿这要挟大家听他指挥。你们就被他要挟住了,他还恐吓你们说别人要拆这公厕,要你们宁杀错不放过。其实我们根本不是想拆公厕,我们是想找个负责任的管理者。因为这管理者不但占着茅坑不拉屎,又不让别人拉,还说人民群众道德差,随地大小便,要大家提高道德水平。可你见过道德高尚得能憋住大小二便的人吗?我们正在想辙,要么要现在的管理者负起责任来,要么就换个负责任的管理者,反正不能管理者说啥就是啥,凡事得按道理来。无论怎么样,凡事按道理来,你们也可以受益。所以你们就别傻乎乎地什么都听你们领导的。真实和公平才是最重要的原则,责任与权利匹配才符合道理,你说是吧?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成为同一战壕里的战友,为公平和正义而战,对吧?最后,祝你
平安,顺心!
子夜变歌2011-04-26 15:57:40 [举报]

因为李庄案,王立军的名字应该被钉上中国法制史的耻辱柱,那才是他的恰当的命运。
我看明白了,中国法治的大业只在王立军们的心里,这些人虽与我素不相识,却是我永远的敌人。

经典的剖析,谢谢王律师
金子牛2011-04-26 16:28:24 [举报]
同感!来自:手机新浪网(手机访问sina.cn) 你也想用手机抢沙发?
mengfanliu2011-04-26 17:02:52 [举报]

一个对律师有着很强敌意的警察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好警察!!!
自由思想2011-04-26 19:24:55 [举报]
这哪里是个警察。分明是重庆公安局长的托,这种张春桥+余秋雨的文章整个就是一阴险毒辣的嘴脸,居然还有人叫好?不会是5毛吧。要么就是愚民政策非常成功。
马齿苋2011-04-26 19:58:10 [举报]
李庄案,王立军的名字应该被钉上中国法制史的耻辱柱,那才是他的恰当的命运。

蓝印2011-04-26 21:27:13 [举报]
将破坏法治的名字都钉上历史的绞刑柱,一个都不要放脱
小月狂生2011-04-26 22:01:15 [举报]

李庄案,王立军的名字应该被钉上中国法制史的耻辱柱。
同意!!


我是一中国公民2011-04-26 22:06:10 [举报]

“反正对办案人来说,你领导敢签字,我就敢抓人,而且我早就想抓了。”
由此想到的一个造句:反正对办案人来说,你领导敢签字,我就敢杀人,而且我早就想杀人了!
敢签字可以,敢抓人可以,一切责任都有领导负责,但凭什么“早就想抓了”?!!!!

雨中情深2011-04-26 22:57:26 [举报]
都把对方看成是自己的敌人这样不是处理好事情的方法。
wlqn_1192011-04-27 01:48:37 [举报]
什么燕七燕八的,走狗一个,不多说,鉴定完毕!

作者:木辛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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