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就知道劳动法有解,看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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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早就知道劳动法有解,看实施条例 (1452 reads) 作者: 悍马 文章时间: 2008-5-12 周一,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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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悍马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怎么不定期劳动合同就被理解为终身合同了呢?

“草案”并未扩大或缩窄用人单位的“解除权”,“几乎是原文复述,这14种情形在《劳动合同法》中全有,现在只是转换了一种表述的方式,把能够解除合同的情形列在一起。”谢迎建说,无固定期限合同也是劳动合同,不是终身制的“铁饭碗”,此前企业存在误读,现在改变一下表述方式,劳动者的质疑也反映出劳方对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误解。


“犯错也不能炒?那不是以前的固定工?所以劳动者也要好好学习法律,细则里出现的14种情形,没有哪一种是新规定的。”谢迎建解释说,对非因公负伤无法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其他工作的人员,不仅《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能够解除合同,在《劳动法》中也同样如此规定。而工作是否能胜任、以什么为标准,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合理等等问题,谢迎建再次强调劳动者重读《劳动合同法》,“怎样制订企业规章制度是要劳动者参与并获准的,这些规定不是‘草案’才有的。”

作者:悍马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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