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儿的波-与心爱者不能分手-兼谈爱情与婚姻-祝愿天下有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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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波儿的波-与心爱者不能分手-兼谈爱情与婚姻-祝愿天下有情人 (3929 reads) 作者: 波儿来自: 国境之南,太阳之西 文章时间: 2004-12-18 周六,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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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波儿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与心爱者不能分手

这是女作家陈染的一篇小说题目, 说实话, 我并没有读懂她的小说, 因为这小说颇为高深, 而我一看高深莫测的东西就头痛. 在澳大利亚生活不容易, 一般人能不头痛就不会自找头痛. 我只是觉得这题目很好, 所以借来一用. 如果陈染申请了题目专利, 那我只能退而求其次, 改成"与爱人不能分手".

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道德的, 传统的), 我们总是热衷于口诛笔伐地声讨那些所谓的"第三者". 声讨的理由和我上面所说的事情原理差不多, 因为第一者和第二者之间的婚姻已经申请了专利, "第三者"横刀夺爱地插进来, 就是无视别人的专利权, 缺乏商业道德, 所以理应声讨之.

从国内播出的热门电视剧[来来往往], 到[让爱做主], 还有现在说得正热闹的[中国式离婚], 里面的第三者好像都不得好下场. 爱其实做不了甚么主, 做主的是专利权.

所谓专利权, 也就是先来后到的权利, 先来的人注册了专利, 后面的人就不得再使用这样东西. 维护专利权没有甚么错, 专利不维护那还叫甚么专利?

问题在于, 爱情这回事, 不是一个人白日发春梦那么简单, 它是两个人的, 相互愉悦的事情, 粗俗一点说, 就是" 一个巴掌拍不响". 没有第一者或者第二者和第三者之间的强烈感情共鸣, 怎么能够擦起火花, 继而燃烧, 再而燎原以至于威胁到专利权呢?

而今我们只见到声讨第三者的猛烈炮火, 而不见多少人声讨那些身处专利权之中的第一者或是第二者, 更不见有人声讨专利权本身, 这才是值得人深思的事. 专利也有过时失效的时候, 在现代社会里, 竞争是一项基本法则. 谁说婚姻是不可更改和没有竞争的呢?

这说明, 爱在我们这个社会中是不受保护的一件事, 这便是我们这个社会最为自相矛盾的地方. 一方面, 我们歌颂爱情, 把它抬到至高无上的地位, 比如"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 可是, 另一方面, 一旦它与专利冲突, 便即刻被贬为"第三者", 这么个不伦不类的名字.

你做过"第三者" 吗? 我相信每个成熟的成年人, 都这样那样地扮演过这一不甚光彩的角色, 除非你的感情世界是两条笔直的并行线. "第三者" 可以解释为"多余的人", 也可以解释为"迟来的人", 如果这第三者的感情远远胜过了"原来的人" , " 先来的人", 那么, 我们有甚么理由认为, 专利是完全不可更改的呢?

其实, 若真的可以让爱做主的话, 我觉得最应当声讨的是那个左摇右摆, 不负责任的第一者, 和死缠烂打, 誓不退出的第二者. 有人说, 第三者造成了他人婚姻破裂, 罪孽深重. 可是, 鸡蛋如果没有缝, 苍蝇会进去吗?

任何有第三者插足的婚姻, 基本上都是质量有问题的婚姻. 没有第三者, 它腐烂的速度可能会慢一点, 或许人们还察觉不到它的腐烂而已.

爱是没有先后的, 假如你爱第二者, 就不会有第三者. 爱情的原理恒古没有改变过, 那就是:

-与心爱者不能分手.


作者:波儿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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