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以后,在 3 月 23 日,当国会在柏林的克罗尔歌剧院复会时,答案就
出来了。国会要讨论所谓授权法——正式名称叫《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
(Gesetz zur Behebung der Not von Volk und Reich)。它一共只有短短
的 5 节,把立法权(包括国家预算的控制权),批准同外国缔结条约权,宪
法修正权都从国会手中拿过来移交给内阁,为期 4 年。此外,这项法律还规
定,内阁制定的法律由总理起草,并且“可以不同于宪法”。但是任何法律
不得“影响国会的地位”——这肯定是世界上最残酷的嘲弄了——总统的权
力依旧“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