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契约的主要内容,是双方担负起对家庭,尤其是对孩子的责任。但是传统婚姻里面,契约的内容加进了不符合人性的部分,这就是忠诚。因为忠诚有两个意思。一是排他,二是感情不变。这对大部分人来说,有相当的难度,特别对于现代社会。因为人本身的审美趣味的多元,再加上现代社会里,人和人接触的机会大大增加了,了解也加深了。这个契约不必要地混淆了忠诚和责任的界限。传统的婚姻里面的忠诚,意味着垄断。但责任并不一定意味着垄断,r然而非垄断的责任同样为人的自私基因所不容。至于说已经变味的感情,那是另外一回事。感情如果已经失去了,虽然是件不幸的事情,但要检讨起来,爱情未能在其消失前及时地转化为亲情,或者亲情无法抵御新的爱情,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但勉强无益。我相信,对大多数人来说,他们的内心深处,除了审美的多元,也同样是渴望归宿的。这种归宿感虽然并不一定非得排他,但却和责任感与亲情一起,足够维持家庭完整的,我们需要的只是对彼此的一份宽容。如果竟不能,那只能说明双方真的不是 the right part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