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一篇《虐囚是一种必要之恶吗?》短文,还泛起了关于善恶之争的小小涟漪。

有一种观点认为:尘世间的善恶评判,属于人类游戏规则的范畴,与上帝对善恶的评判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

另一种观点认为:世上没有绝对善恶,要看立场而定。多数人的意志便是道德的标准。

我是个无神论者,无法就此问题进行宗教层面的辩论。因为质疑任何宗教的神,都是极为危险的。所以,我还是拿尘世间说事比较安全。

关于人性,我只能用我的直线思维得出这么简单的结论:

兽性未了,神性未臻。摆脱兽性慢,趋向神性更慢。是为人性。

换成另一句大家比较熟悉的成语,就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道”即是我们所谓的“善”,“魔”便是我们所谓的“恶”。

善恶之争,犹如龟兔赛跑。

一个人用一秒钟的时间就足以作恶(比如杀人),而要将一个杀人嫌疑犯绳之以法,需要警察,刑侦,检控官,法官,陪审团,辩护律师等一众人,经过无数司法程序,审判,定罪,判决,上诉,复核,终审判决。。。。。。为时数年甚至十年不等。

人之初,性本恶。兽性从一开始就以本来的狰狞面目伴随着人类历史一路走来至今,还没有显露出一丁点要“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意思来。

而为善之路则是布满荆棘与陷阱。善的化身—政府,教会,慈善团体和专业人士等,总不时有丑闻传出:官员贪腐,神职人员性侵,红十字会风波,移民顾问造假之类。善,总是不能善得天衣无缝,百毒不侵,因而有时候不得不善得“犹抱琵琶半遮面”。

一个黑客的一封恐吓信,足以把世界最强大国家—美国的若干商业巨头吓得浑身发抖。

这就是“魔”的力量。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是人性永恒的魔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