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胡星斗质疑“国进民退”

横舟

胡星斗先生在其《建议“两会”审议和制止“国进民退”》一篇文章中,忧虑:全国的经济领域出现大规模的国进民退狂潮,在钢铁、化工、煤炭、石油、矿藏、电力、民航、公路、水利、金融、证券、保险、房地产、邮政等等几乎所有的有利可图的领域,民营企业都被挤垮或被强制低价收购。并列举了十二大危害,并提出了五点建议。

胡先生的“国进”中的国,是指国有制企业。首先我们要先确定一下“国有”的概念是什么?国有,就是国家所有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而“民退”中的民,即为:民营私有企业,就是民间的百姓经营的私有制企业。

笔者以为,目前中国已经没有什么“国有企业”了,中国的所谓公有制企业,充其量也就是党产。与“公”,与“国”可能没有大关系了。更何况现在不管是什么样的公有企业,也都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就是不改造,哪个企业又能属于实际意义上的国有?

目前的“国营”企业老总,已经不再是企业管理者,而是公共资产的占有者。他们某种意义上讲,不具备企业家的素质,只是个躺在国家资源的摇篮里,嗷嗷要乳的大娃娃。而政府和银行就是他们的大奶瓶,瓶子里面装的就是民脂民膏。

由于公有企业的改制(其实,改不改都一样)。使得这些本来就已经掌控企业公共资源的管理者,可以从幕后走到台前来,名正言顺的拿钱花了。这些人已经不再是公有企业的管理者,通过改制,已经是公有资料的“合法”占有者。或者说是官营被私有的企业的占有者。也就是说:实际意义上的公共资源,已经通过改制,变为几个人所有了。

在原有概念的国有企业里面,经过这么多年的改革,工人们已经不再是企业的主人,而是公共资源占有者们实际上的雇佣劳工(奴隶),工人们对企业的事务根本没有发言权。那个名声狼藉的工会,只不过是由这些不知道什么属性的老板们操纵,已经变成这些资源占有者们应急的一只尿壶,需要了就拿来用用。

这些公共资源占有者,本来就是政府官员,虽然身在企业,实际上是政府官员对于公共资料控制的代管人。这些公共资源占有者,运用手中的权力和势力,直接的公开的就把没有任何保护能力的公共资源,利用改制的名义,给瓜分了。用网络语言说:这些公有企业,被私有了。

这些官营被私有企业的公共资源占有者,之所以要对民营私有企业进行挤压,是因为既得利益的需要。某种意义上讲,也是社会竞争权力的需要。因为,民营私有企业影响了官营被私有企业的即得利益。所以,这些民营私营企业,就要被“国进民退”。

所以,胡先生所说的国进民退,与实际意义上的国进民退还有另外一层含义。胡先生所讲的国进民退是:国有制企业以其政府的背景优势从市场上挤出民营私有企业。实际意义上的国进民退,是打着国家的旗号的官营被私有的企业,迫使一部分民间私营企业,向他们这部分手里掌握着国家机器的公共资源占有者,让出市场利益。

本质上讲,这是一场绿林法则的呈现,是弱肉强食的自然竞争。就像当初私营企业蚕食劳工的利益一样,是一场大鱼吃小鱼的游戏。完全没有什么正义,民意可言。只是以一种形式换了另外一种形式,其鱼肉民众的本质,不会改变。

国进民退,国,得先有国,国在哪?民退,民,要先有民,民在哪?在这里既看不到国,也看不到民。看到的只是一拨抢利者的进,另一拨抢利者的被逼退,这完全是两个“山寨”之间的事情。

世界上的利益所有,必须要归民众所有。即使是私产,也要符合公共法则和公共利益。而我们所说的前面这两者,根本就不符合公共法则规律,更不符合公共利益准则。所以,他们的即得利益,就不应该受到任何自然界和生物界的生存法则保护。

严格来讲,目前中国没有公有制,也没有私有制。公有制财产首先要有公共属性,而我们所说的公有制财产,早就没有了公共属性,充其量是一个政党的私产。试想,哪个“公有”制企业的工人能说:我对这个企业拥有主权,或者股份?那个“公有”制企业的工人,能对这个企业有言权?或者说,这家企业的工会能代表工人说话?

私有制,就更为荒诞了。真正私有制的国度,首先一点就是保护私有财产,是要有法律的。在一个私有财产不受保护的国度,哪来的私有制?你家的房产,有权有势的要占,说拆就拆了,无法无天,哪有什么私有制?

更为滑稽的是,这些强拆别人财产的强势者,自己的财产也不受保护。他们有钱了,但是整天提心吊胆。要不他们为什么都把自己的财产转移到国外去,自己又身揣外国护照。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对百姓实行了绿林法则,抢劫来的财富,后面有“雷”跟着。

所以,从这一点上,我们又推导出:中国没有富豪。因为,这些财富占有者,他们财产的来源有原罪的黑点。各种犯罪获利,走私贩毒,打家劫舍,贪污受贿,偷税漏税,欠银行的债,欠劳工的工资,强制拆迁欠款……使他们欠下了八辈子也还不清的债务,什么富豪,就算不是重型罪犯,也是超级乞丐。

所谓的“国进民退”的争执,只不过是一种场合上的匪与匪之间的分赃不均而已。这里哪有“国”的影子,更没有“民”的毫厘。充其量,不过又是既得利益集团之间的一场闹剧而已。